(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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