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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必答题” 解决群众烦心事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5-31 09:19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群人跳舞,周边人受苦。”“在小区遛狗不牵绳,放任大型犬在小区、人行道撒欢。”“一家商铺门口5分钟内连续发生3起高空抛物事件,掉落的物体就砸在行人脚边。”...三年前的春天,十堰市人大代表来到人民广场社区,就制定《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居民代表杨先生一口气替大家反映了一堆问题,市人大代表一一记下。

问题反映上来,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征询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噪音扰民投诉这几年确实增长很快,但法律法规不健全,绝大多数我们只能教育警告。”公安、环境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很无奈;“我局多次对毁草毁林开辟的菜地进行大范围铲除清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但处罚力度太轻,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市城管执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晚报的记者统计,因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全市每年有1.8万人被咬伤、抓伤后前往卫生机构接种狂犬疫苗,“市民陈女士的儿子在小区内篮球场打球时被狗咬伤小腿,治疗费花去9000多元,却找不到狗的主人。”......

问题越来越明,意见越来越集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很快形成一致意见:根治噪音扰民、违规养犬、高空抛物、毁绿种菜等不文明行为,必须通过法规制度来规范,用法治手段来约束,《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项目随之上马。

为更大范围听民声、汇民智,立法工作专班“走出去”,深入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和郧阳区、郧西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开展立法调研和广泛座谈,了解掌握一线情况;到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将条例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征求专家学者和9家省直部门意见;“请进来”,组织召开座谈会,多渠道听取执法部门、民营企业、基层社区和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思路,开阔视野。《条例(草案)》初稿在市级各大媒体公布后,立法工作专班又召开四场由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协同市委统战部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纳入到政党协商计划,征求了8个民主党派的意见。

“要把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治理上。”“应该增加文明家庭建设、邻里守望相助等方面的规定。”“要按照强化属地管理、便于教育纠正的原则,对尚无处罚依据或处罚依据不够明确的违法行为,作出明确具体的管理或处罚规定。”...各方面意见建议纷至沓来,为条例修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条例二审、三审稿依照法定权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管理、控制吸烟、高空抛物、跳广场舞和噪声扰民等问题,严格设置了法律责任,确保法规能落地执行。

2020年9月,经过多次修改、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2021年1月1日,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今天,“畅行车城”文明交通行动创新拓展,城区垃圾分类全民参与,遛狗牵绳“带牌”全面铺开…以全国地市级第一名的成绩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大美十堰,人人都是文明城市的参与者,人人都是“道德高地”的坚守者。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立法目标。”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市民急难愁盼入手,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清单”作为地方立法的“责任清单”,用人民群众的“点赞量”检验地方立法的“含金量”,书写了以立良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生动篇章。(作者:李明泉 刘恩 审核:刘永)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