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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人大常委会: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全覆盖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9-08 17:07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更好依宪行政、依宪履职,2021年底县乡换届以来,大悟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积极监督宪法宣誓活动的开展,大力推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贯彻落实。

今年初,大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宪法宣誓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宪法宣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凡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按照“谁选举任命,谁负责实施”的原则,组织新当选或任命人员开展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

乡镇年中人代会后举行宪法宣誓

换届过程中,大悟县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均制订了本单位系统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精心组织好宪法宣誓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组织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46场次、349人。其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宪法宣誓仪式3场次、83人;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组织23场次、124人;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1场次,共37人;乡镇人大组织17场次、105人;全县县乡换届中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做到应宣尽宣,实现了宪法宣誓制度在大悟县的全覆盖。(大悟县人大常委会 何斌)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