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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0-25 09:24   [收藏] [打印] [关闭]

张功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接续奋斗。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就“发展全过程人民主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主心骨,人民代表大会是主渠道,“五大民主”是主形式,人大代表是主力军。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大履职实践中更加自觉、更加深入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一、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是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体现、人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于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不懈奋斗,扎根在广袤的中华大地,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结合起来,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建立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规范

在中共南漳县委的重视支持下,今年6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规则共分八章、40条,包括总则、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立法联系点工作、代表工作、保障机制、附则等内容,基本涵盖了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为有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出台全面、务实、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是一项创新性较强的工作,对地方人大而言,这方面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规则》实施过程中,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定期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虚心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并加以总结提炼,固化为工作制度。同时重视做好各方面各环节制度的衔接配套,努力形成完备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三、拓展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内涵

充分贯彻人民主权的原则,不断发展和完善代表制民主和协商民主。代表制民主就是人民群众选举代表来代表自己行使权力、实现意志,保证民主的人民性得到真正实现。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举工作,切实做到选民参选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结构不断优化、地方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彰显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真谛,强调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利益相关各方都能参与其中,并表达自己的意志与诉求从而达成共识。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努力做到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统筹推进,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要按照“站点建设标准化、日常管理规范化、代表参与全程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处理问题程序化、站点工作特色化”的“六化”标准,不断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使其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广播站”、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加油站”、推动解决民生实事的“催化剂”、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的“解压阀”。要积极做好立法联系点工作,将其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方式,将人民的需求、呼声、意见和建议有效转化为法规规定。要健全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和履职考评制度,真正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要求落实到履职行动中。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四项机制”,把“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继续探索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不断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惠及人民群众,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变为实实在在、可触可感的现实。

四、不断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实效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和民主发展的程度,不仅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不仅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不仅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不仅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人大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时,要通过信访、调研、公开、咨询、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对监督事项的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质疑和呼声。在执法检查中,要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确定执法检查项目,更多前往基层一线听取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真实情况的看法。在专题询问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收集人民群众对询问事项的意见、关切,切实增强所提问题的代表性、针对性,确保问到关键、问出要害。要坚持全面、全过程、有机衔接的原则,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票决、公开、咨询、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行之有效的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在县域治理中更好地实现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真正达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作者系南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