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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0-28 14:45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26日上午,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部分领衔代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汇报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8名意见建议领衔代表询问,8个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应询;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梁晗鹍表示,对代表提出的各项问题将“照单全收”,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并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秀玲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要知责于心,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的工作职责。《监督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七种监督形式,专题询问就是其中之一。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既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也是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落实“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开展专题询问是支持政府工作的需要。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是为了支持和促进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加强和改进工作。询问不是跟谁过不去,也不是让谁难堪,而是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改进工作,努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政府。开展专题询问是回应人民呼声的需要。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不只是代表个人的意见,而是某一群体的集体诉求。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绝大多数都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是确确实实需要解决的问题。

会议要求,要担责于身,推进办理落实。一是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要重点围绕代表在专题询问中提出的建议,特别是关乎群众生活保障的急题、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要真正下足功夫,结合广水实际,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努力办出成效,切实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二是要规范程序做到有迹可循。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即:承办单位必须与代表沟通协商,答复函必须征求代表同意,答复函必须送主管领导签发。三是要创新方式多办民生实事。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要创新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方式和途径,主动采取电话、走访、座谈、面商、信函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把“到现场办公”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了解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初衷,找准问题的症结与根源,弄清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是对民生实事高度重视,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的共识,体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实现办理高质效。

会议强调,要履责于行,提升办理质效。一是要立足全局统筹推进。坚持把议案建议办理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好乡村合作公司、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结合起来。要加强议案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的有机融合、有效联动,使落实议案建议办理过程成为本部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过程,成为联系人大代表、服务基层群众的过程,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水平。二是要协同办理形成合力。“一府一委两院”要以诚恳态度对待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做到思想上重视,态度上端正,办法上得力。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要树牢“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从全局出发,主动谋划、勇于担当,相互支持、通力合作,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任务。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议案建议,主办单位要加强与会办单位沟通,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意见;会办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到位。三是要跟踪督办注重问效。市政府及督查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关注工作动态,严督实考,确保办理实效。主办单位要及时将议案建议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广泛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承办单位要继续保持与领衔代表的联系,通过电话回访、专程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反馈后续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把办理过程和结果做深做实。(广水市人大办 吴芸)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