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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0-31 17:18   [收藏] [打印] [关闭]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紧扣“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目标,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鄂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鄂州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措施,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守好人民的“家底”。

一是紧扣资产统筹管理,切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统一管理。市人大积极推动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文章,对除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资产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全部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资产登记,原单位进行账务核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处置等事务,统筹安排办公用房的大中维修。2019年机构改革期间,将市直部门整合调剂到38栋办公大楼集中办公,为13家城市社区调剂用房3万多平方米,用于建设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社区治理提供坚强物质保障。

二是紧扣资产保值增值,切实推进经营性资产出租规范管理。国有资产出租一直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资产登记,负责租金评估、确定和公开招租工作,强化各单位出租申请、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和日常管理职责。国有资产出租公开招租充分体现市场化定价,出租事项公开透明,实现国有资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截止目前,共计有1.9万平方米出租资产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在国有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租,挂牌价1077.41万元,成交价1153万元,部分出租资产成交价溢价率100%。

三是紧扣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推进资产共用与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资产、罚没物资等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采取“实体+虚拟”的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建成3处总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实体市级公物仓,分批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纳入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先后为10余家单位调剂(出借)办公设备等23批次433件,节约资金近百万元。通过共享调剂使用制度的实施,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避免了资产浪费,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四是紧扣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推进公务车统一集中管理。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市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的监督落实工作,推动鄂州市实行公务用车集约管理,将68家市级党政机关242辆公务用车统一登记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集中调配和使用管理,共节约公车运行经费500多万元,有效降低了公车运营成本,提升了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让政府部门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节约和合理使用公用经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秦红平)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