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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1-26 10:4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2年11月2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在武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湖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选举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湖北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关于设立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