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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打击“三抢”违法行为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2-26 10:05   [收藏] [打印] [关闭]

12月12日,武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打击“三抢”违法行为的决定》。

近年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抢建设、抢装修、抢栽种现象日益突出,不仅破坏公共秩序,侵害公共利益,损害公平正义,而且大幅度增加征地拆迁成本,影响项目建设,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三抢”蔓延势头,推进重点项目顺利落户、建设、投产,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

决定共分七条。第一条是对“三抢”违法行为概念的界定;第二条要求市政府要加强对打击“三抢”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第三条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打击“三抢”主体责任,严查、严管征迁区范围内的“三抢”违法行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做好打击“三抢”工作;第四条是对非法抢建设、抢装修、抢栽种的处理;第五条要求对涉嫌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进行依法打击;第六条是提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从事“三抢”违法活动的要求,建立打击“三抢”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第七条是《决定》施行的具体时间。

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蔡军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打击“三抢”违法行为的决定,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武穴“冲刺全国百强县市、打造循环经济千亿园区、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凝心聚力。(武穴市人大常委会 张春友、雷子豪)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