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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汉召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2-29 08:47   [收藏] [打印] [关闭]

12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汉召开,会期一天。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开幕会、闭幕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0人,实到4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全面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审议批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等报批法规,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将该工作报告稿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接受王立因工作变动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对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进行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对探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有利于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以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扎实推动规划纲要和决定的贯彻实施。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营造决定实施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加强对决定实施的跟踪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适时提出改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一府一委两院”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规划纲要和决定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实化工作举措;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扛起流域综合治理的责任,坚决守住水安全底线、水环境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底线和生态安全底线,确保江河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加快推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副主任周洪宇、马国强、万勇、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侯淅珉,副省长邵新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厅级干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作者:王婧  摄影:刘浪  审核:项水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