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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3-01-18 10:5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省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充分肯定2022年的政府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原则以及2023年政府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着力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积极探索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湖北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