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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实践和思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4-12 17:30   [收藏] [打印] [关闭]

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是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一项创新举措。去年以来,该市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32件,推动解决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50多个,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作法

一是强化制度设计,规范转化流程。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精细打磨修改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明确转化范围、操作流程、保障措施等要求,建立衔接移送、动态管理、重点督办等制度。该办法规定,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检察建议,由人民检察院及时抄送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经法定程序转化为代表建议后,依法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作为重点代表建议专题督办。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代表建议,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在转承办单位办理的同时,一并转交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经法定程序转化为检察建议的,按检察建议办理程序依法办理。

二是突出公益事业,聚焦群众关切。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公益诉讼案件上开展叠加监督,以监督合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开展这项创新工作的初衷。该市第一批衔接转化的1件代表建议和4件检察建议,涉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其内容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把这些代表关注的事情转化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把检察建议监督的事情转化为代表建议,对于切实解决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说。在市人大、检察机关示范带动下,该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检察机关去年以来衔接转化的27件建议,都坚持做到以人为本,聚焦老百姓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展开,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专班推动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将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作为创新项目,专班化推进、项目化实施、清单化落实。成立由人大各相关委员会、政府督查室、检察院各相关部室、建议办理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坚持把转化的每一条建议作为一个项目来实施,将线索摸排、甄别研判、受理登记、调查办理(视察调研)、起草建议(书)、交办(送达)、督办落实、效果评估等流程全部纳入过程管理,分阶段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定效果,确保每个环节依法依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工作专班适时调度、人大代表评估效果,推动衔接转化工作全流程把控、全周期管理、全方位推进落实。

工作成效

建议双向转化以来,检察机关凭借衔接转化机制共办理案件2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份,督促解决各类问题41个;人大代表深入挖掘检察建议所涉事项背后的共性问题,提出5件高质量建议,推动出台规范“芽苗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办法等3件制度,取得转化一个建议、规范一个行业、治理一片区域的效果。

去年5月,针对“毒豆芽”在蔬菜市场反复出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出现监管漏洞的问题,市检察院将“对豆芽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该检察建议转化为市人大代表建议,并组织专业领域人大代表深入调研,提出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底,该市34家芽苗菜种植主体和237家经营主体全部落实“一证一票一报告”(合格证、食品安全“一票通”和快检合格报告)要求。今年以来,全市芽苗菜种植、销售等各环节抽检合格率均达到100%。

针对鲍峡镇集镇水毁污水处理管网修复问题,郧阳区人大代表叶祥莲等联名提出建议,该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后,鲍峡镇政府多方筹措资金879.83万元,修复水毁管网18公里,新建检查井、沉泥井430座、化粪池12座、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设施2座,工程涉及3个村3.5万人的污水处理难题有望近期得到彻底解决。

针对郧西县人大代表朱娟反映的羊尾镇村民饮用水供水点保护不力、水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检察院深入走访群众了解情况、聘请机构专业监测,确定羊尾镇花栗庵村供水点水质浑浊、易受污染,且相关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遂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相关部门筹措资金20余万元重新选址新建供水点,人大代表及时跟进选址、开工、施工等环节的监督。目前工程顺利完工,3个村4500余名村民的饮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针对整治校园周边乱摆摊的代表建议,丹江口市检察院及时转化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45次,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贩621处,暂扣各类经营物资110余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起,罚款5.5万余元。

几点思考

尽管十堰市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工作运转不顺畅、监督合力未完全形成等问题。因此建议: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有人认为,人大与检察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地位更高、范围更广、形式更多、效力更强,没有必要衔接转化;有人认为,检察建议是针对个案制发的,建议衔接转化不当容易引起误解。我们认为,建议衔接转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行动,是解决监督线索发现难、建议落实难、共性问题解决难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有效途径。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尽管在地位、方式、效力上不同,但二者均属于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作用上的同向性、目标上的靶向性,两者相互转化,通过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提高建议撰写水平、提升建议办理质效,同时,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衔接发力、相向而行,能够聚合更大力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实际问题。再者,从建议衔接转化的实践来看,目前人大代表参与的活动,主要是受邀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以其专业特长为建议办理提供专业评估和咨询意见,参与检察建议的公开送达、督促落实等,这既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体现,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不存在干涉检察权独立行使的问题。各相关机关和部门应当提高认识、保持定力,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

二要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理顺建议衔接转化各环节的逻辑关系,按流程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确保看得懂、能上手、易操作。进一步健全线索分析研判、联合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建议深度衔接、有效转化。特别是要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工作程序,避免影响代表工作热情。要着力推动建议转化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明确相应分值。检察机关应将衔接转化情况列入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并及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应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三是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驻检察机关监督联络站等平台,或在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点,以规范代表履职形式,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推动双方深度沟通。加强代表、监督、检察等业务能力建设,调整充实熟悉人大业务和法律监督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干部以及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衔接转化工作,确保工作质效。深度挖掘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全方位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权威性和公信力。(作者:卢熹昌 胡敏)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