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咸宁市推进全市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常态化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5-06 10:1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3年4月,咸宁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书面专题报告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

近年来,咸宁市把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举措,作为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推动宪法实施的有效载体,全面推进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

立法先行,完善宪法宣誓常态化机制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规定在咸宁市的遵守和执行,更好地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宪法宣誓工作,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立法先行,于2022年 8 月 25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修正)》(以下简称《办法(修正)》) 。《办法(修正)》增加规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于每年 4 月 1 日之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有效落实。关于书面报告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列入了《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庆刚说,之所以建立宪法宣誓常态化机制,就是要促进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就是要时刻提醒宣誓人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庄重誓言。

以上率下,发挥市级宪法宣誓示范性作用

为了组织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的宪法宣誓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做到“凡任必宣”,精心研究各个操作环节。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市人大会议宪法宣誓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宪法宣誓工作方案。围绕宣誓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宣传报道等问题,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统一规范,保证宣誓活动依法依规进行,还多次深入现场,就国徽的悬挂、抚按台的布置、现场站位等细节问题、精心设计,确保宣誓仪式的程序合法,务求庄重严肃,井然有序。

同时,还细化流程,保障规范化操作。除《办法(修正)》规定了宪法宣誓人范围、誓词、宣誓仪式的组织机构、时间、场所、程序、方式、宣传等内容外,咸宁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细化《宪法宣誓仪式流程》 ,对宪法宣誓仪式进行具体的操作规定。宣誓前,奏唱国歌;明确宣誓着装要求;时间为就职时;地点为会议室以及其他悬挂国旗和国徽的合适场所;还对宣誓就位、站立、表情、举拳齐耳、领誓跟誓声音、节奏、语速、誓词停顿等作出具体要求。

多措并举,加强宪法宣誓经常性监督

为了推进全市宪法宣誓工作落实落细,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自查自纠、调研督办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扎实推进宪法宣誓工作开展。

自查自纠促落实。每年4月至6月,该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要求和落实宪法、公务员法、监察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宪法宣誓的规定,以及执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的决定等进行自查自纠,并于6月3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通过3个月时间的自查自纠,掌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基本情况,各机关、各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

调研督办促落实。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针对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督办,督促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总结交流促落实。为了推动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有力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市的全面贯彻实施。如2019年11月12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发挥宪法宣誓制度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自2016年元月1日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至2022年12月止,咸宁市共组织各类宪法宣誓1083次,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宣誓8633人次。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咸宁市宪法宣誓工作,已实现市、县、乡镇三级人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监察委、“两院”全覆盖,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誓人员做到了全员宣誓全覆盖。(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忠柳)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