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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 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政品牌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5-10 17:21   [收藏] [打印] [关闭]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鄂州市民政局自2021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强保障、拓渠道、重质量、创特色、建机制,高水平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打造践行全过程民主的民政品牌。至2023年4月份,共收集意见建议182条,对4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有37条被采纳,采纳率达60%,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立法调研任务。

一、多措并举强保障,搭建平台传民声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在党的领导下合力推进的工作体系,将立法联系点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成立了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村(社区)为成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2名干部担任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市直部门、镇(街)、村(社区)、群团组织和人大代表中一部分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组成30人的立法联系点兼职联络员队伍,形成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网格员+群众”的联系网络,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生产生活的第一线。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在抓好平台阵地建设的基础上,一方面按照“有组织、有场所、有制度、有台账、有经费、有活动”标准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使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升联系点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研究制定了“1个中心站点+3个联系分站”的工作模式,突出基层性,确定凤凰街道滨湖社区、古楼街道考棚社区和段店镇百席村为立法点联系单位,保证联系点向上保持与省、市人大密切联系,积极参与有关会议和调研活动;向下加强对各分站的工作指导,充分调动基层代表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能力保障。首先是突出专业性,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湖北瀛博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团队,协助做好立法联系点工作,弥补市民政局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法治建设人手紧张的不足。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参加省、市、区各级人大听证会、学习会、法律知识大讲堂以及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联络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立法联系点成立以来,先后8次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相关工作规定、指导意见,组织立法联络员赴武汉市参加基层立法联系点培训会2次,赴省人大、市人大参加立法听证会各1次,举办法律知识大讲堂4期,参训人数达到286人次。

二、多种方式拓渠道,广泛征求汇民意

一是线上实时征集意见。通过联系点工作群、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业务群、村(社区)基层党员群、民政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广泛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与人大代表、基层党员、群团干事、联络员、网格员等保持实时互动,书面收集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公文交换站、协同办公平台等系统征求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等专业性意见。

二是专题讨论征求意见。先后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修改稿)》等11部法律法规草案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会,涉及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立法程序等近10个领域,共计136名代表参加,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82条。在征求《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时,市民政局还深入走访2家代表企业当面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条例中重点关注的矿山企业、建筑企业、运输企业及其他生产类企业发放问卷40余份,全面收集法规所涉主体的意见建议。

三是“居民议事”征求意见。充分发挥三个联络站的作用,重点结合百席村作为全国村民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的工作,将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作为议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入村(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3个联络站各指定1名委员兼职“立法意见义务收集员”,每次至少提前一周将草案提供给居民议事委员会,委员会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田间地头或晒场对话、设置意见箱多种渠道征求片区群众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网络,确保征求意见的广泛性。2021年至今,通过居民议事委员会,收集立法意见80余条。

三、严谨细致重质量,科学反馈聚民智

一是注重信息共享。自觉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对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审议等有关情况及时沟通,全面接受监督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会议以及学习考察活动中,不定期沟通有关立法信息和工作程序,上报工作进展,形成了联系点与市人大常委会双向联系的信息共享机制。联系点先后10次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殡葬改革、基层治理等工作推进情况,还重点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将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市人大常委会。

二是注重研讨论证。定期召开由征询单位领导、法律顾问、群众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研讨论证会,注重广泛性同时兼顾实效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收集的意见字斟句酌、仔细推敲,力求向立法机关提供鲜活而有价值的基层智慧。征求《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市民政局在段店镇百席村召开研讨会,邀请立法专家、行业监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等近30人参与论证,广泛听取来自不同主体的意见建议。

三是注重梳理审核。为提高反馈意见采纳率,每次意见征集工作结束后,落实专人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整理,并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视情况二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在此基础上再提交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

四、发挥优势创特色,履职尽责惠民生

一是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办理议案建议。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围绕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议案,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市33个城市社区、21个集镇社区专题调研和市人大开展的专题询问,对市人大调研交办的50项372个问题,会同有关单位逐一解决落实,促进鄂州市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底,省民政厅将鄂州市作为第一位排序,推荐到民政部申报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二是发挥服务优势,切实解决基层问题。指导百席村开展议事协商,如通过撂荒地整治为村级每年新增4.35万元集体收入,筹资9万元修复破损路段改善了村湾环境,公益积分兑换极大激发了群众参与志愿活动的热情,村民的幸福感显著提升。坚持以代表建议、代表专线、代表调研反映的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动解决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偏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不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较难等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代表的“好声音”转化为了民政部门的“真行动”。

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民政法律法规普及。结合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创新普法宣传活动载体,积极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面向群众发放通俗易懂、可读性强的普法书籍如《法治的细节》《圆圈正义》等近百本;每年定期举办“相遇大桥·邂逅月老”相亲交友大会,在活动现场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传教育活动,在民与法之间架起一座法治“鹊桥”;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公益集市,通过现场“有奖问答”的方式对宪法知识进行阐释和解读;开展“八五”普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营造积极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鄂州市人大常委会 廖丹)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