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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誓言彰显宪法权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工作纪实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5-18 16:48   [收藏] [打印] [关闭]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4月28日,咸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现场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会议列席人员的见证下,常委会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举右拳,郑重宣誓,誓言在会场久久回荡。

“这是一个非常庄重的仪式,是一次宪法精神的洗礼。透过庄严的誓词,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新任命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良永激动地说。

这是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场景的一个缩影。

自2016年1月1日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尊崇宪法权威,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具体实践,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行为规范,抓好监督落实,全面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了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全覆盖,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全覆盖。截至2023年4月,全市组织各类宪法宣誓1086次,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宣誓8675人次。

坚持立法先行,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

2022年8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修正)》(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为深入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坚持做到立法先行的具体行动。该《办法》结合咸宁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对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誓词内容、宣誓仪式组织者、场所、流程、报告、监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组织好选举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

《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每年 4月1日之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大对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更好推进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宪法宣誓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书面报告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有效落实。

“依法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不仅内容上要做到于法有据、合法合规,方式上、程序上也要依法合规。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依法依规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担当的法定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委负责人说。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

“宪法宣誓,是一场直达心底的宪法教育,激励和教育我们依法履职,不辱使命。”4月28日,新任命的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徐亚明深有感触地说。

“宪法宣誓,不仅对宣誓人是一次宪法教育,对观礼者来说也是一次弘扬宪法精神的教育,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列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李强说。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操作,不断细化完善宪法宣誓仪式流程,对宪法宣誓仪式作出具体规定,对宣誓人员就位、站立、表情以及举拳齐耳、领誓跟誓声音、节奏、语速、誓词停顿等都作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严格规范仪容着装、人员站位、手势动作等,有效增强宣誓仪式的庄重感、严肃性。

坚持把宪法宣誓作为生动的宪法示范课,精心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的宪法宣誓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宪法宣誓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宪法宣誓的工作安排,每次活动前都现场检查,就国徽的悬挂、抚按台的布置、现场站位等细节问题精心设计,提前做好宪法宣誓演练的组织工作,让宣誓人员熟悉掌握整个流程,务求宪法宣誓庄重严肃,井然有序。

坚持示范引领,分批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观摩学习组织新任命干部宪法宣誓流程和做法,有效发挥市级宪法宣誓示范引领作用。

“宪法宣誓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制度安排。人大必须肩负起保证宪法正确有效实施的责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让尊崇宪法成为各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玉来说。

坚持督导落实,推进宪法宣誓常态化

3月29日,市政府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21名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国旗国徽,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宪法宣誓是党和国家赋予国家工作人员神圣职责的法定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国家工作人员要时刻铭记誓词、牢记宗旨,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参加宣誓仪式监誓时说。

2022年,市政府及工作部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共计868人次。其中,23家单位举行了新任命、新招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共计226人次;14家单位举行了全体干部集中宣誓活动,共计642人次。

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专门配置了宣誓台、宪法宣誓文本、国旗和国徽。坚持应宣尽宣,凡是新任命法官、新晋升职级、新提拔、录用干部,都及时组织了宪法宣誓活动,实现了“逢晋(进)必宣”。2022年,共对2名新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晋升高等级执法勤务职级法警、10名晋升等级法官、12名晋升职级干警、10名新招录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法院官方网站进行了宣传报道。

为了推进全市宪法宣誓工作常态化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自查自纠、调研督办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扎实推进宪法宣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自查自纠促落实。每年4月至6月,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贯彻落实宪法、公务员法、监察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宪法宣誓的规定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的决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掌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调研督办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宪法制度情况连续三年开展了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工作部门、促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总结交流促落实。为了推动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发挥向宪法宣誓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有效促进了宪法宣誓工作常态化。(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杨忠柳 刘汉松)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