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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5-22 17:22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监督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深化认识中激发动能,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以清醒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强调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为此,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紧抓落实。

二是以履行法定职责坚定思想自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履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责,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修订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为基层人大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为此,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更加坚定践行“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以维护法制统一引领行动自觉。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有利于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法制统一;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完善基层法治体系,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央有要求、法律有规定、现实有需要,人大处在法治建设前沿,所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把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在谋划布局中守正创新,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可行性

一是高站位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落实。2022年初,枣阳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重点创新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成立由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工)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同时报请市委深改委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列入《2022年市领导领衔重大改革项目清单》,作为全市重要改革项目进行推进,做到目标明确、组织保证、清单落实。

二是高水平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建设。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采取以会代训、推送学习资料、建立人才库等方式,组织市政府办、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及各镇(办、区)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工作部署,培训相关业务知识。注重吸纳德才兼备、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与法学理论素养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员参与审查工作,建立人才库,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高质量推行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保障。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运行的法律性和可操作性,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湖北省委《关于建立湖北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襄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起草了枣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联动规则》两个制度草案,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专门工作机构职责,审查的范围、时限、内容、方式、程序、归档、责任追究,以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撤销、发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衔接会议制度、联合审查和会商机制。送经“一府一委两院”等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这两个制度草案,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市委改革办进行了报备。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5项,分别是:《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枣阳市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便利化工作试行办法》《枣阳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枣阳市法院、市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枣阳市法院、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均按程序依法依规分别进行了严格审查,未发现有违反《监督法》有关规定的情形,予以通过。

在实践探索中担当善为,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准确把握标准,确保审查质量。审查前,全面系统研究文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比对、分析,查找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有关专门委员会、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意见。

二是加强沟通协商,推动问题解决。注重与各专门委员会、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与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就规范性文件有关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深入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督促其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纠正方式,增强审查实效。在规范性文件纠正的方式方法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采取制定机关补充发文、重新发文、列入年度处理计划等纠正方式,注重审查的实效性。(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谢常伦 马静)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