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铸魂培根 固本强基 奋力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堰实践”新篇章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5-25 14:59   [收藏] [打印] [关闭]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为我们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奋力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堰实践”新篇章,为建好示范区、建功先行区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以党的领导为“魂”,定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南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坚定制度自信。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要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不断增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要突出政治引领。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然要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领域、各层次。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以开门履职为“根”,抓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牛鼻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要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全链条开门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

一要坚持开门立法。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精选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基层群众立法参与,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呼声和意见建议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要健全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机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将“公众参与”融入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评估全过程,让立法与民意同频共振,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

二要坚持开门监督。坚持监督议题“从人民中来”,人大各专工委应当召开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和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监督工作意见,要组织代表回访选民、征集建议,使监督议题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符合人民意愿。坚持监督活动“请人民参与”,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时要注重邀请代表和群众参加,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线上线下开展问卷调查,让代表和群众深度参与人大工作。坚持监督实效“由人民评判”,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把表决器交到人民手中,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监督效果向社会公开,夯实人大监督的社会民意基础。

三要坚持开门决策。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或者通过媒体征求社会意见,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要坚持依法任免。要严格落实任前法律考试、任职资格审查、供职表态发言、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要强化任后监督,激励和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职、勤政为民。

三、以服务代表为“本”,夯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压舱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力军。要做实做细代表工作,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要做好代表选举工作。要健全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制度,搭建选民与候选人线上线下见面桥梁。优化选举投票方式,保证人民有序行使选举权利。推行人大代表履职承诺,促进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二要建好基层民主单元。要优化基层单元组织架构,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要探索开设村居“代表窗口”,推动代表直接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三要强化代表履职。坚持服务、教育和监督并重,认真开展代表培训,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引导代表带头贯彻市委工作安排,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新风采。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行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制度,每年开展量化考评,增强人大代表履职动力。

四要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完善建议交办、重点督办、现场查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承办单位与代表“三见面”制度,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以自身建设为“基”,争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排头兵”

打铁还需自身硬。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定位,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升人大自身建设水平。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上级党委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主张、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决策、巩固民主建设成果的部署转化为人大的具体实践,细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提升我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审议意见督办、研究宣传等制度,保障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方略和目标得到贯彻。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大工作力量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过硬队伍。抓实能力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筑牢廉洁履职“屏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展现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常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项目工地、企业单位“接地气”,进百家门,听百家言、知百家事,真正把群众的心声与智慧反映上来,使我们的各项决议决定、意见建议,更加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宋陆)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