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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烟草专卖法办法修订草案进入二审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3-07-26 08:21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任轩)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此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

在烟叶的种植和收购上,二审稿规定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适宜种植烟叶的地区在技术和资金上予以扶持,并增加鼓励开展烟叶种植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内容。在烟草专卖品销售和运输上,二审稿进一步明确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50米以内不得设置售烟网点等内容。在管理监督上,二审稿增加了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和邮政管理等部门配合做好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完善涉烟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此外,二审稿还规定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等法律责任相关内容。

审议时,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修改过程中应统筹好烟草经营、流通、生产、监管、减害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内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有的委员建议,对烟草制品的线上销售进行明确规定;有的委员建议,对于“50米以内”的范围,根据现实执行情况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