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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激活“第一资源”的法治力量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7-31 08:53   [收藏] [打印]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力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施行以来,在恩施州的贯彻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哪些改进的方面和努力的方向?

专题视察“第一资源”

2022年8月,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部分州人大代表组成专题视察组,赴利川等县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及其有关单位,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并委托其他7个县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视察。截止2021年底,恩施州共设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41家,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3.4亿元,较上年增长1.5亿元,位居全省第7位。从业人员数量达到1163人,全年服务用人单位1.9万家次,帮助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9.4万人次,市场配置人力资源效果明显,已成为劳动者就业重要渠道。

统筹谋划抓实施。恩施州坚持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多次研究和调研人社工作,多次督导重点企业用工,重点关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及市场建设。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州政府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41988名,稳住了就业的基本盘。

科学规划建机制。恩施州高站位谋划《条例》贯彻实施,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十四五”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三个规划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市场需求单位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信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府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职责进一步强化。

注重宣传强气氛。恩施州切实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将《条例》纳入专题研学内容,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辅导,组织学《条例》征文评选活动,开展送《条例》进用用人单位、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招聘活动现场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条例》及其解读,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提高了普法实效,《条例》贯彻实施稳步走深走实。

依法提出“审议意见”

2022年10月28日,恩施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的《关于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州上下深入推进《条例》实施,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落实《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实事求是指出《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州域经济总体规模偏小,人力资源市场容量小,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发展不够,服务用人单位家次和帮助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人次占比不足50%,不及公共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缺乏产业积聚平台,大部分用于零工驿站建设。拟谋划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推进产业积聚发展,但尚无资金来源。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实力还需提升。从调研情况看,全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普遍规模小、业务单一,主要依靠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生成,同质化竞争比较严重。民营企业对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减少,人力资源服务难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由于经营服务理念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不足20%,取得人力资源专业技能等级或职称的不足50%,业务创新、市场拓展能力不足,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盈利能力有限。

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还需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小、散、活的特点,入行门槛低,存在经营活动不规范现象,监督执法的力度还需加强。

常委会会议就这些《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审议形成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州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培育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等针对性、建设性建议,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交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聚力激活“第一资源”

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处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州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全方位建设高质量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坚持“开放合作”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一是抓业态创新。州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拓展直播带岗、线上面试、线上培训、电子签约等新服务方式,探索开发人才猎聘、管理咨询、测评服务等高端业态。巴东县人社部门推出“云上探厂+直播带岗”招聘求职新模式,带岗主播通过官方抖音、微信视频号直播间,以实景直播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推介,求职者线上即可“进厂观摩”“身临其境”找工作,主播实时实景回答网友弹幕提问。二是抓协同发展。州内安保、建筑等行业企业顺应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纷纷涉足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同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不断进军新兴行业领域。全州17家物流辅助、物业家政、保安保洁、计算机维修、网络维护企业新增人力资源服务业务,8家人力资源企业成功开展猎头服务。三是抓区域合作。恩施州持续深化与武汉、杭州人力资源对口交流合作、“宜荆荆恩”城市群人力资源服务协作,已在武汉、杭州等地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17个,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组织化程度。

坚持“平台作用”与“资本力量”相结合,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一是强力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州政府出台《恩施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九条措施》,以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差异化发展的方式,积极筹建恩施州人力资源产业园,加快搭建产业集聚平台,已通过招标确定园区运营商。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企业参与运营人力资源市场或零工驿站,成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补充。全州已建成零工驿站280个,基本形成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零工驿站为节点、公共招聘网为纽带的线上、线下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络。三是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参与保障重点企业招工。鼓励人力资源机构与用工企业对接,精准招工、精准输送,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给予服务补助。

坚持“提质扩量”与“锻长补短”相结合,培育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扩大企业数量、育强龙头企业。人社、发改、财政、金融等6部门联合制定《恩施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聚焦“培育人力资源企业”目标,提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企业服务转型、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打造企业服务品牌”四大举措。全州现有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7家,比2022年底新增3家。实施行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补齐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短板。2023年5月举办首期全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示范培训班,100余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训,进一步提高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服务企业开办。全州全面实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告知承诺制,各县市全部开通职业中介开办一件事“一事联办”网办通道,2023年全州新增7家人力资源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为60家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企业统一编码并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为12家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抽取5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示年度经营报告。(通讯员:余致帝 山磊)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