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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09-28 11:2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3年9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朱慧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对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由6875亿元调整为7129.4亿元,调增254.4亿元。收入方面:省本级收入调增7亿元;转移性收入调增117.8亿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亿元;债务收入调增129.6亿元。支出方面: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41.2亿元;转移性支出调增113.2亿元,其中:省对下一般转移支付调增295.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调增245.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调增13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由67845万元调整为68226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由1963亿元调整为2551.9亿元,调增588.9亿元。收入方面: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9亿元;转移性收入调增22.3亿元;债务收入调增557.6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新增68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额度调减123.4亿元。支出方面: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14.2亿元;转移性支出调增574.7亿元,其中:专项债券转贷市县调增554.1亿元。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调整事项。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由2251.2亿元调整为2205.2亿元,调减46亿元,其中:中央对我省下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调剂金减少39.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由2324.7亿元调整为2326.1亿元,调增1.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缺口120.9亿元,滚存结余1174.7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今年8月,财政部正式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25亿元(一般债务380亿元、专项债务164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24亿元(一般债务143亿元、专项债务681亿元)。目前已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7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5.8亿元,专项债券1036.4亿元。按照计划,今年全省还将发行新增政府债券747.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9亿元,专项债券608.6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我省政府债务余额将达到15655亿元,为限额的94.6%,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75.4亿元,为限额的91.7%;专项债务余额9979.6亿元,为限额的96.3%。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财政资源整合,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有效发挥了财政在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本次预算调整,新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省级技术创新基金,有利于支持发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有利于激励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额度,绝大部分转贷市县,有利于全力支持基层补短板扩内需惠民生重大项目实施。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稳健发展“16条”和30项接续政策实施,细化实化操作流程,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退税,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加强对市县提高债券项目申报质量的指导,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统筹省级各类创新投资基金,完善基金管理体系,提高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推动金融业服务支持实体经济,采取精准务实举措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要增强预算的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项目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尽快将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强化资金整合、减少交叉重复、尽早分配下达。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资源,保障基层“三保”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资金需求。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合并监管。要科学确定我省政府债务规模和分地区债务限额水平,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通过增收节支、变现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