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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视|法治守护“荆楚安澜” 湖北将出台首部水利工程管理综合性法规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时间:2023-09-26 16:08   [收藏] [打印] [关闭]

昨天,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这是我省将出台的首部水利工程管理综合性法规。

湖北位于国家水网核心区,是长江大保护主战场和长江洪水主通道。水利工程一直是湖北建设的重点,江河干堤长度、大型水库座数等位居全国首位。在分组审议讨论中,与会人员表示,出台首部水利工程管理综合性法规,将有利于加强统筹规划,厘清湖北的治水思路。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袁俊光:“《条例》立足我省省情、水情及水利工程的实际,聚焦当前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切实提升制度的科学性 、协调性和实用性。”

《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揽经济社会发展。湖北现已将“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作为省级战略,一批水网骨干工程加快推进。《条例(草案)》就从建设、安全、运行三个维度对水利工程管理进行规定,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涂军明:“二审稿整体来说,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在条例的一些细节方面更接地气,特别是已经规划到村集体拥有的一些水利工程的保护上面。”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俭:“制定了工程维修养护的定额标准,这不仅仅是考虑管理,后面怎么去养护,这个里面非常明确。”

《条例(草案)》在制定过程中,还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立法专班先后前往湖北省内外多地进行调研,并征求各地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条例》出台的意见。目前,条例草案二审稿涵盖了管理体制、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工程保护等多个方面,厘清各级政府责任、相关部门职责、水利工程管理者及其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金刚:“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水利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这里明确强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这个很好。”

分组审议后,《条例》草案将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湖北省水利厅和各级行政部门,也将继续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条例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