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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视|以法治为绿色护航 湖北将立法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时间:2023-09-27 16:19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拟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管控机制,制定具体引导激励措施,推动我省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通过节能技术和设计,提升低碳水平,在全生命周期保持低能耗且实现环境友好的建筑。通过立法来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目前各省份都在行动。如何让条例行得通、真管用,又有湖北特色,2022年以来,省人大城环委联合多个部门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最大程度保证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黄小洪:“聚焦近三年已建成住宅小区规模和绿色建筑等级进行统计测算,提出条例的调整范围、主要目标。”

“十三五”末,湖北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969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总建筑面积约1.13亿平方米,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仍存在监管手段不强、政策约束力不够等问题。对此,《条例(草案)》细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主体的职责,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提升监管效力。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森锋:“在绿色建筑这里面设计角度、监理角度,包括应用材料这块,没有对一些行为进行约定,设计单位、包括监理单位对这块予以明确,全过程的责任主体都可以体现进来。”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多条激励措施,提升科研机构、企业、居民等主体的积极性和执行力。比如企业在建设绿色建筑时,享受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金融的支持;个人购买绿色建筑时,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按照绿色建筑的星级逐级上浮等优惠。分组审议讨论时,与会人员表示,激励政策不仅要考虑实际操作性,还应该考虑到变化因素、具有长效性。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为一个条例是要管若干年,税收优惠政策也不仅仅就是个税前加计扣除,因为每个阶段的发展不一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周建民:“主要是抓紧制定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化体系,绿色建筑应用的技术和产品推广适用目录,严格落实激励措施,共同推进来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