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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安全问题”专题询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0-10 15:32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精神,2023年9月26日,鄂州市鄂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流域综合治理安全问题专题询问,切实保证规划纲要在全区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

一、专题询问工作概况

本次专题询问是区人大常委会在《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开展的一次专项监督活动。询问主体由2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山湖流域、花马湖流域内4位区人大代表和3位选民代表共计36人组成。应询对象有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区6镇4街政府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区环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代表区人民政府分别向会议报告了2022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和全区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专题询问过程中,共有9名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专(工)委委员就贯彻执行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共11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涉及监管工作职责、管理体制机制、部门协调配合情况;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中三山湖、花马湖流域保护政策、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三山湖、花马湖水资源及流域内生态环境的保护情况、流域内水污染与防治情况;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和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法制宣传、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情况。提问还包括存在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和整改期限。区政府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各项问题积极回应。会议当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公布结果。区委常委、副区长洪松代表区政府及所有被应询单位到会听取意见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斌作了总结讲话,积极评价了此次询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悉心设计方案。为了做好此次专题询问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鄂城区人大常委会流域综合治理安全问题专题询问工作实施方案》、《流域综合治理安全问题应询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等保证专题询问工作规范操作、有序开展的系列办法和方案;摘编了《流域综合治理安全问题涉法主要目录》、《应询单位工作报告汇编》等资料;详细编写了《专题询问备选问题清单》、《询问人提问顺序及语言表述要求》、《专题询问会议活动安排方案》等资料。

(二)真心进行沟通。为了认真做好专题询问的组织协调工作,在6月21日《实施方案》出台到会议召开的近三个月时间内,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了4次协调会议进行全方位沟通。在6月24日召开的第一次协调会议上,明确了会议组织单位、配合部门之间相关分工与相互协作的关系;在7月20日各应询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第二次协调会议上,强调了专题询问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基本任务、各阶段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8月25日,召开了第三次协调会,将人大调研和征集的相关问题及时转交应询单位,要求各单位围绕突出问题研究处理,并将预办措施和整改意见提前报人大审查。9月8日,召开专题询问人会议,对询问人依次提问和语言表达方式等工作提出要求,作出细改安排。此外,就询问会议通知、询问活动安排、出席人员名单等事项与区政府及政府办进行了全面沟通。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专题询问《活动安排方案》进行细化落实,要求应询单位认真准备、求真务实,全力做好专题询问的应询工作。

(三)潜心开展调研。6月下旬至8月下旬,区人大成立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的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等四个专题调查组,到应询单位座谈、查阅有关资料,并深入到三山湖、花马湖流域内的6镇4街、自然村湾、工农业企业和居民生活区,查看流域综合治理安全问题相关情况,就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征询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还首次将调查对象延伸到区行政管辖权外的市污水处理厂、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与此同时,还邀请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三山湖、花马湖流域内6个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参与调查活动。调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既有独立调查,也有联合调查;既有重点定向调查,也有面上随机抽查;既有综合调查,也有专项调查;既有明查,也有暗防。调查的方式、方法、深度、广度、时间跨度、参与人员等方面都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为扎实开展此次专题询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精心选择问题。根据法规要求、被询单位工作职责、有关工作报告初审,结合区人大实地走访、调查、座谈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调查等,区人大常委会对各类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筛选出了30个备选问题,提交主任会议成员、“一办七委”负责人、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按照备选问题的重要性、代表性、广泛性、密切性和关注度初步形成23个问题,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讨论,最终确定11个方面的重点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主要内容。

(五)公心给予评价。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区政府各应询部门答复情况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满意票达80%为优秀的标准,区农业农村局的3个应询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的2个应询问题,区发改经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的各1个应询问题被评为优秀。按照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每个应询回答中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票均超过80%,说明答复的总体满意度较高,需要应询人在如何回答、解释、承诺上狠下功夫,才能得到询问主体的普遍认可。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大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持续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开展跟踪监督,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必要时将采取“特定问题调查”的监督方式,切实保证规划纲要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确保江河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

(二)认真履行职责。在专题询问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流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终身负责制”的责任,对应询中承诺的整改办法和改进措施,迅速部署,尽快启动,不断强化执法工作力度,特别是区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对全区流域综合治理开展的“三年行动计划”和采取的“八项具体措施”要尽快付诸落实。

(三)适时报告情况。按照专题询问工作方案要求,区政府及其监督部门对在专题询问中回答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列专项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及其监督部门关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适当时候对专题询问会议的监督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区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陈瑞祥)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