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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聚焦》第九十五期 |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湖北综合   时间:2023-06-01 17:11   [收藏] [打印] [关闭]


百姓视角,关注人大!欢迎收看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电视专栏《人大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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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等

5月25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75人,实到6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作出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的重要性,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对决定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持续释放先进示范效应,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先行区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先机,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数字化平台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数字技术融合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数字治理体系,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发展动能,奋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以数字经济赋能我省先行区建设。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加强《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营造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副主任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侯淅珉,省政府副省长徐文海,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厅级干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专题讲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龚强以“做强做优做大湖北数字经济,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题作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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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幼有所育”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我省学前教育目前是什么水平?未来方向又是如何?群众又最关心什么?我们一起关注。

您最关注学前教育什么方面问题?

幼儿家长:比较关注一个是孩子(校内)安全、教师的教学水平这些问题。

幼儿家长:私立幼儿园它会把一年级、二年级的知识,可能提前教一些,但是我们公立幼儿园一般都不会,担心如果不走幼小衔接以后,小孩上小学会不会衔接上有问题。

学前教育是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获得感的重大民生工程。通过走访发现,家长们十分关注孩子所在幼儿园教育内容、招生收费、管理水平、保育质量、师资队伍等情况。人民关注的焦点就是人大监督的方向。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关切,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监督议题。3月以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大代表、学前教育研究专家组成调研组,先后赴我省多地实地考察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并对报告认真审议。

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获悉,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9597所,在园幼儿173.1万人,教职工22.4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长118%、55%和239% 。

湖北省教育厅厅长 周静:截至2022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6.45%,(全省)形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已达到86.45%

委员会审议认为,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取得一定成绩,同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大代表针对报告,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柳望春:我们进入幼师行业的教师,他的人格的完整性、心理健康程度都应该有预审资格,不是所有人都能当幼师的,因为我们每个幼师的言行都会在孩子心里面种下种子。

省人大代表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党委书记 潘蕾:再一个就是在严格落实1:16师生配比编制的情况下,我们对保安、保育员、后期、食堂工作人员的政府购买是否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包括教育厅联合下达的文件(是否)严格在执行呢,幼儿园经费不足,依然还是现在运行中存在的比较大的问题。

省人大代表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 刘妍慧:尤其是在较薄弱的乡村,优质教师(缺乏)流失率高,下去难,乡村教师的编制问题,还有福利待遇也有待提高。

针对问题,教育部门也将对委员和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搜集整理研究落实。同时,报告对未来我省学前教育有了明确的规划,确保到2025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2023年全省计划建成公办幼儿园125所,可新增公办学位2万个;并在督促各地幼儿园人员编制核定,(2023年)拟公开招聘1749人。

未来,我省还将优化布局规划,完善保障机制,补齐短板等方面加强努力。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们群众需要。

立法观察

宜昌: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

文明养犬体现着市民素质,也反映着一座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2022年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批准《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在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一部完整规范的犬类管理地方性法规,目的是切实保障当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条例实施目前已经有三个月时间,效果如何呢,我们一起来关注。

现在养宠物狗的市民是越来越多,但因为遛狗不牵绳而导致狗伤人的新闻也是层出不穷。一部分市民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带来了环境、卫生、安全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展养犬管理立法势在必行。

规范养犬 实行登记制度

《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对市民规范养犬提出了明确要求,《条例》规定,犬只在具有法定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犬只狂犬病免疫,通过网上网下多途径办理流程办理犬只登记,免费获得犬证犬牌。

《条例》明确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和养犬登记制度。并在宜昌市推出“安宠宝宝”微信小程序,将犬只的有效信息,推送到公安、城管和畜牧兽医部门等,方便多部门对犬只进行管理。

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医政药政科科长 谭泽文:我们畜牧兽医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将全市49家动物诊疗机构,全部确定为犬只免疫接种点,方便广大市民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同时我们将(犬只)接种的免疫信息,及时推送到公安部门,方便开展犬只登记。

为方便市民们申领犬证犬牌,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者直接到社区进行登记。

宜昌市伍家岗区东星社区副主任 刘冰鑫:当犬主人提交了申请以后,我们要进入宜昌市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这里有个养犬证的办理,之后输入犬牌的编码,已查验里面显示养犬人的姓名、犬牌的编号。

记者 亦乐:我现在是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兴社区,那么我现在拿着的就是一个电子犬牌,那么通过扫描犬牌的二维码,就可以了解到犬只的全部信息。那么我现在试一下。

有了这样的一个系统,相关部门可以高效可视化管理城市宠物,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既优化了犬只管控问题,也解决了犬只社会治安等难题。

明确多部门管理职责 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条例》将遛犬不牵绳、犬便不清理、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列入条例。今年3月,宜昌市开出了第一张遛狗不牵绳罚单。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大公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多次举报,在隆康路一商店门口发现王某饲养的宠物狗未系狗绳,该犬只追逐过往行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对其进行劝导,但一直未整改到位。

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大公桥派出所副所长 刘锐:3月7日当天,我又去那个地方准备提醒他,发现他圈养的两条狗又在路边没有系绳,要求他必须马上要整改,他还是不配合,我们只有把他传唤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

根据《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民警对王某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经过民警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当场整改到位。

《条例》对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名录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养犬不登记、养犬超过规定数量、携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不文明行为在上位法中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条例创制性设置了行政处罚条款,让管理有法可依。

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公交行动大队副大队长 朱晓东:犬主人如果他不办证或者(饲养)超出数量的犬只,我们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对犬主严格意义上说没有很多好的办法,在《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后,我们的处罚更加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们处罚的手段措施更全、力度更大。

为了能引导和规范市民们文明养犬,民警对于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都有详细的处罚记录,对于后续多次劝导不听的犬主,将进行进一步的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后,明确了公安部门、畜牧兽医部门和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对流浪狗的收容,以及犬便不及时清理等情况,也都做了明确规定。

宜昌市点军区综合行政管理局综合行政管理大队队员 曾泽云:我们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我们相关的部门职能职责,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予以劝导或者收容,对出现的流浪狗我们可以依法进行收容,也维护了当地群众的人身安全。

对于收容的流浪犬,政府与当地流浪狗基地进行合作,将具备可领养条件的狗,通过公益组织对市民进行免费领养。

宜昌市流浪狗基地负责人 王志军:微信群里有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社区和各个商圈的负责人,把领养申请发到群里,大家同意(后),我们就可以开展领养活动,我觉得领养率提高了20%-30%。

《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在养犬管理的职责上也做了明确规定,有了条例的支撑,物业在管理上也比原来更有力度。

葛洲坝物业宜昌分公司锦绣华庭物业项目经理 朱学华:过去小区里有些居民遛狗不牵绳的现象,我也进行劝阻,他就会说我又没有对别人有影响,你管得着吗,那有时候我们会感觉到,在劝阻的过程中,我们是很没有力量的,《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后,我们在管理的过程中(有了)支撑和力量,我们在劝阻的时候(说)根据什么条例,您饲养宠物的行为,该按照什么规范来做的时候,我感觉居民们的接受度明显跟以前有所不同。

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

《条例》实施短短几个月时间以来,市民们都觉得,大家养犬意识都有了明显提高,养犬更文明,环境更优美了。

宜昌市民 李红:现在出门必须要牵绳,我有时候还想把绳子解开让狗放松一下,我儿子都说要牵绳,(意识)提高了很多。

宜昌市民 梅霞:首先是烈性犬的数量上面,几乎在路面上看不到的,比如以前有流浪犬到处跑,这一块也是很少了。

宜昌市民 杨鲁宁:现在比原来强多了,原来便便拉完都不管了,现在随身都带塑料袋,(狗狗)拉完便便都捡起来。

宜昌市西陵区葛洲坝街道党工委书记 韩亮:居民之间因为遛狗引起的矛盾大大降低,现在《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后,文明遛狗、牵绳遛狗之后,这方面的矛盾大大降低。

《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是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性立法的一个探索,从立法的起草,到最后的实施,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小切口”,结合本地实际,体现“宜昌特色”,充分吸纳各方意见,最终形成这一导向鲜明、操作性强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郭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着力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后半篇文章,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坚持立法与法律实施并重,推动《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提升地方性法规的质效,使之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