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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深化“四大机制”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0-23 16:19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巴东县人大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票决制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在票决前广泛征集、票决中充分审议、票决后跟踪监督,及时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诉求反映到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民生实事“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县级共票决实施15项民生实事项目,总投资近2.7亿元;乡镇票决民生实事131项,累计投入资金约2亿元。

深化民意征集机制。督促和指导县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向社会广泛宣传进行征集;以”双联“工作、代表行动、代表回选区(选举单位)述职为抓手,组织各级代表回家进站开展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部门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120余次、发放问卷调查表4000余份,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意见,收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指导县人民政府综合分析历年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县人民政府召开部门议事会40余次,听取职能部门建议,收集民生实事项目。

深化项目选定机制。对征集的民生实事选项目进行筛选,由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分类实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委会议研究初选项目,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向县人代会与会代表进行报告,便于票决项目时有的放矢,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三年来,共筛选候选项目18项,最终票决15项。

深化过程监督机制。制定民生实事项目清单、交办清单、效果清单,适时向社会公开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建设前期督办和过程监管,助推民生实事项目尽早开工、保证质量、及时建成、及时交付使用。将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列入年度监督议题,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强化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对已经交付使用的项目,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和指导政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发挥预期作用。

深化结果评价机制。县人代会听取民生实事办理办理情况报告后,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单位考核、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及干部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在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过程中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建议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全县民生实事项目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为96%,谈话提醒牵头办理单位负责人1人次。(佃国党)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