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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四项机制”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0-26 17:29   [收藏] [打印] [关闭]

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国有资产监督“四项机制”(听取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报告、专题视察调研督促、专工委初审、审议意见落实督办问责等机制),形成人大监督工作闭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恩施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实地查勘国有资产清理处置现场

依法立“规”,建立听取和审议报告制度。2019年,恩施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相关工作。2020年,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并纳入每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内容,确保任期内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综合管理情况分别审议一次,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2020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形成审议意见,推进市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管好人民共同财富。

一线深“查”,建立专题视察调研督促机制。今年8月,恩施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龙凤镇改制企业原富民水泥厂调研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现场督办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利用问题,这是该市加强国有资产常态化监督的一个缩影。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态化专题视察调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每年都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一线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视察调研。今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工作安排和市委工作要求,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组成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财经委委员、预算工委成员、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课题调研组。调研组采取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了深入调研,对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出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及时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督促市政府及其部门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强化资产盘活利用。同时,通过专题视察调研,为专工委初审和常委会审议报告提供参考,增强报告审议实效。

会前严“审”,建立专工委初审机制。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坚持在会前对报告初稿进行初审,通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征求代表意见等方式,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高质量的初审意见。一方面,对报告内容进行初审把关。主要看报告内容是否全面、重点是否突出、问题分析是否准确、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审议意见是否研究落实、下一步工作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完善。另一方面,通过初审调研分析,撰写高质量的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跟踪问“效”,建立审议意见落实督办问责机制。一是建立审议意见落实反馈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后,均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时研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并在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口头报告研究落实情况,包括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审计部门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内容,实现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统筹国资监管、审计、纪监委等部门资源,对国有资产管理在巡察、审计、重点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一追到底,对情节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追责问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三是建立常态化不定期督办机制。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坚持把国有资产监督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督办。对代表或群众反映的突出个案问题,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先后4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督办,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回应,研究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

恩施市通过人大有效监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市政府启动了常态化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2022年共清理盘活资产125宗,实现国有资产收益16257万元;设立市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6人,专司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国有自然资源家底初步摸清,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恩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上报省州审批,“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有序推进。(吉尚明 陈光平 李文亚)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