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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依法治污,守护“田野的绚烂”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0-30 17:32   [收藏] [打印] [关闭]

油菜花海

农作物病虫害区域测报站物联网监测设备安装现场

荆门市测土配方施肥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会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京山市2021年度清洁小流域项目沟(河)道整治施工后的景象

执法检查活动现场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更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

2021年1月1日,《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性立法”的法律空白,实现从零到一的突破。由此荆门步入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快车道。

两年多来,荆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化肥使用量连续8年、农药用量连续9年实现负增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4%,预计2023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较2021年增加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农膜回收率在83%以上,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聚焦“统筹”,立法落地发力有方向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在孟浩然的笔下,乡村景象是多么美好。时代在变,人们对青山绿水的向往不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彼时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经过长时间调研、数次修改、多次完善,《条例》由荆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农业、水利、发改、规划等多个方面。为了使《条例》更好落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其他部门建立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等工作协调机制,编制了《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印发了《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知法才能守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采取张贴标语横幅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广泛宣传《条例》,充分利用每年环境日、农资市场整顿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发放110余万份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400余场次,提升了《条例》的知晓率、覆盖面、参与度。

有法、执法、知法、守法……《条例》的施行,让荆门有了“发力”的方向。

聚焦“防治”,绿色成为农业主色调

10月,对荆门人来说,是漳河蜜橘飘香的时节,也是漳河新区漳河镇迎接村橘农张华最忙的时候。“前几年,我们这里承担了国家级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柑橘园用上有机肥后,柑橘口感越来越好,价格也高了不少。”张华说。

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只是荆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一个缩影。

着眼“控”,投入品一减再减。荆门积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不断优化施肥配方及方案,制定县域主要农作物配方3至5个,发布配方40个,集成示范“商品有机肥+配方肥”“自然生草+绿肥”等化肥减量技术,优化集成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推动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全市生态高效模式推广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累计培育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场206家。

突出“用”,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荆门划定了水产养殖“三区”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重点推广“三池两坝”、“生态沟渠”、分离塔三种尾水治理模式,已在规模养殖基地建成养殖尾水处理系统21个,实现3.1万亩养殖基地尾水达标排放。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定,全市2281家畜禽养殖场均配套建成粪污处理设施,并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保持在95%以上,2023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训暨现场推进会在钟祥召开。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建成23个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点,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538吨。加强农膜回收,农膜回收率在83%以上,目前正在全市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点建设工作。

实施“治”,制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目前,全市5601.59亩受污染耕地通过优化施肥、品种调控、农田水改旱等措施开展了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率达到91%。全市未出现重大农产品重金属质量安全事件。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66套,治理率达到43.9%。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技术路线,对纳入治理范围的105条农村黑臭水体,实施“一水一策”,治理完成后,将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污染有效治理修复,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投入品绿色环保……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模式正在逐渐形成。

聚焦“严管”,执法有力让美景重现

9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在祥任组长,组织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两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深入钟祥市、掇刀区、漳河新区的乡村、合作社、企业,实地检查土壤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生物可降解膜、高强度地膜生产和推广、养殖零排放、农作物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储点建设等情况,并集中听取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改、财政等8个单位对《条例》具体落实情况的汇报。

被污染的土壤经过修复治理得到安全利用、秸秆变成了育秧盘、农膜可以在田间降解……多年来严格执法的成效在田野间呈现。

为加强秸秆禁烧监管,荆门不仅建立了市县镇村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机制,还印发《荆门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金制度,建设秸秆“蓝天卫士”监控点位175个,对600平方公里农作物主产区实现全天候监控。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常态化开展巡查防控,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

对生态的保护,除了修复,更重要的是从源头把污染源控制住。荆门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审查农药经营主体资格,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资质和数量;加大禁限用农药监管力度,确保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退出市场。在省、市、县级抽检中,荆门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100%。

面对违法行为,荆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成立执法监管专班,明确建立监管清单、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问题整改、查处违法行为等工作任务。2021年以来,荆门对污染严重、影响较大的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立案30余起,罚款约5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起。全市共立案查处农药违法案件21件。严格执法有效震慑了违法企业,引导企业知法守法。

秸秆不烧,天变蓝了;尾水治理,水变绿了;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田变肥了……蓝天碧水的美景一一重现。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法条汇聚的磅礴之力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有底气,也让荆门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乡间田野的明天必将更加绚烂。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