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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做实“事后”监督,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1-23 09:21   [收藏] [打印] [关闭]

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是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不断加强审议意见跟踪问效,有力推动樊城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建立监督联动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配合度,区人大常委会与财政、审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健全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情况通报、专题座谈等,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和问题困难,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针对性地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目标,推动形成“人大+审计”有效监督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据有章,促使解决了一些需要多部门协作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主体监督。为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开展针对性监督,推动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重要批示和明确要求,推动区审计部门将办理审议意见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相结合,推动各问题整改单位成立整改专班,针对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全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重点领域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不断深化拓展监督内容,用好多种监督方式,与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紧密结合,着重围绕提高预算刚性约束、围绕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围绕理清国有企业“明白账”、围绕看紧政府投资“钱袋子”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建立销号台账,加强跟踪督办,持续加力整改,同时注重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有力推深做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区政府以具体查出问题为导向,应整改133项,已整改99项,整改问题资金70.73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4.59%。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13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通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有效监督,全区预算管理实现了预算管理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制度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预算规范化执行能力明显提高“三提高”,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陈鸿、艾娟)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