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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助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荣获第四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2-07 08:50   [收藏] [打印] [关闭]

12月4日,全省政研工作暨第四届湖北改革奖表彰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作出批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吴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申报的“用法治力量助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荣获第四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湖北磷矿资源丰富,磷矿资源保有储量、年开采量、磷化工产业规模、磷肥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同时,湖北也是磷石膏产生大省,磷石膏产生量和堆存量不断增长,不仅带来生态环境和安全隐患,还制约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立法工作,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必然要求,是省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必答题”。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法治的手段,助力破解磷石膏污染和综合利用难题。一是创新立法机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用时仅5个月,以小切口、双组长、“两审两通过”等方式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成为推进高质高效立法的创新案例,也是全国首部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创新综合防治机制。条例用25个条款构建起我省磷石膏全链条治理、综合性防治的制度框架。明确磷矿开采、磷化工清洁生产、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利用、贮存等各环节监管重点,促进一体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和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法规实施机制。积极协调和督促制定条例实施方案,坚持“一款一策”,逐条明确实施的责任单位、实施期限、任务目标。我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今年3月,全国磷石膏综合利用现场交流会在宜昌召开。

据悉,湖北改革奖由省委、省政府表彰,两年评选一次,分为“项目奖”“单位奖”“企业奖”“个人奖”。这是省人大第三次获得湖北改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