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由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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