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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 保善治 促发展 惠民生——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纪实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2-18 16:25   [收藏] [打印] [关闭]

“保护古银杏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看到路边树木被刻划钉钉、攀树折枝的行为,我很反感。这次来到模拟课堂,我知道了可以为一棵树立一部法,通过法来约束不友好行为,把树木保护起来,真切感受到了我们国家民主政治的温度”……这是武汉市中小学生模拟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的一幕。

“《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将‘千年银杏谷’直接写进法规,以法规形式固化‘千年银杏谷’这个金色文旅品牌,确立了‘千年银杏谷’‘华夏古银杏之都’在全国全省独一无二、不可撼动的地位,以最权威的方式、最强大的力度宣传推介‘千年银杏谷’文旅品牌,对于助推我市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涛表示。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支撑;高品质生活,离不开法治护航。自2016年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随州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积极开展立法活动,立法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不断加强,立法水平和法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起步探索到发展提高的良好发展势态,为促进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完善制度机制 提高立法质效

立法制度建设是确保立法质量、完善创新立法工作方式的前提和基础。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立法制度建设作为创新完善立法工作的抓手,不断健全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画好立法“同心圆”。

“回顾和总结我市地方立法8年来的发展历程,最根本的一条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好立法政治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定志介绍。

他表示,市委高度重视对人大立法的领导,每年议定年度立法计划,定期对法规项目涉及的重要内容等立法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定法规建议表决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确保立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党的领导筑牢立法工作基础,作为立法主体,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更好发挥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上下功夫,确保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制定《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对立法计划制定、各次审议、表决、报批、公布、备案等各环节工作进行详细梳理,明确项目“路线图”“施工图”,明确法规项目各责任单位“任务书”和“责任清单”。

“立法不是人大的‘独角戏’,而是包括党委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诗兵表示。高质量的立法离不开各方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关于加强立法协调工作的意见》,推动构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四位一体的立法工作格局,依托立法协调小组积极发挥作用,更大限度凝聚立法合力。

为了让立法过程更加规范有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随州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导则》,明确起草责任主体、明确提出法规草案的程序要件及形式要件、明确专(工)委及常委会办公室的督办参与职责等,确保起草高质量。

8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随州市曾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随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等1部程序法、8部实体法和1部法规性决定,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倾听百姓心声 坚持开门立法

“立法是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立法过程听取民意,法规执行惠及民生。所以立法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离我们很近。”在广水市应山街道曹塘角社区,社区干部曹楠向同事和社区居民传达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曹塘角社区是随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近两年,周边居民群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对立法工作由陌生到熟悉,将诉求“原汁原味”反馈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参与立法。

作为民意直达立法机构的“直通车”,曹塘角社区只是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个缩影。

贯彻和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和实践要求,从立法工作来讲,就是深化开门立法,让人民群众共享立法带来的法治红利。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致力于扩大和调动公众参与立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使每一件法规都能汇集民意、集中民智、赢得民心。

如何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如何最有效、最广泛、最直接地收集最基层的声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制定《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并选定12个联系点,创新“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站点互融模式,让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连接立法机关与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实现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

“以前觉得立法是专业人士做的事情,现在通过积极参与,我发现立法与日常生活关系很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后,市人大代表沈宝栋有这样的切身体会。

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建立健全,立法成了群众“身边事”。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极大拓展了基层代表、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

只有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知情知政的渠道,才能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致力于畅通基层公众直接参与立法渠道,搭建包含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等全媒体的立法建议征集平台,坚持法规草案每次审议后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为了让民主这个法宝显现更大威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询基层人大、司法机构、所涉及行业部门、所调整关系的对象、人大代表以及其他社会公众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让参与主体更加广泛。

在古银杏树保护条例立法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政府、人大代表、村湾居民多个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20余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500余条,弄清立法所要解决的最急迫最突出问题。8年立法实践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累计召开县市区、乡村(社区)、当事人、立法实务等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百余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3000余条。

与此同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注重借助“外脑”,深化与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的联系合作,连续5年与基地签订协议,委托全程参与我市立法项目起草、论证、修改等相关工作,充分吸纳专家合理意见,为我市地方立法的高质量提供咨询服务和“外脑”支撑。

看得见的民主,听得到的民意,来自基层一线的鲜活声音源源不断汇集到立法机关,让“高大上”的立法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回应群众期盼 解决民生痛点

地方立法,重在“接地气、有特色、行得通、能管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清单”作为地方立法的“责任清单”,用人民群众的“点赞量”检验地方立法的“含金量”。

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乱象一度对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和安全造成很大影响。2016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随州市城区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礼炮),得到市民的广泛拥护和普遍遵守,为保证城区空气质量,还市民安宁祥和的生活提供了法治保障。

“放鞭炮污染环境太严重了,而且还容易炸伤人,我觉得这些年不放鞭炮也挺好的!”市民曾先生的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冬日的先觉庙水库,碧波荡漾、宁静祥和,“饮用水源地禁止游泳”等警示宣传标牌在库区随处可见。

饮用水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市人大制定出台了《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饮用水水源管理机构、供水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发挥水源保护“前哨”监管和保护作用,为全市人民的“大水缸”罩上法治的“金钟罩”。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水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效果。据悉,今年1-10月,全市19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值达标率和3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小车位”折射“大民生”。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广大市民希望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市人大代表也高度关注,每年都有多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改善交通环境、加强停车管理服务的议案建议。

民之所望,履职所向。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剑指“停车难”问题,《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自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划增加并加快建设停车场地,出台系列配套举措,从此随州停车管理和服务翻开新的一页。

“过去这里没有划停车位,不少市民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停车条例出台后好多了,车辆停放有序了,长时间停放公共车位的现象也少了。”在随州城区大十字街,市民张女士感叹地说道。

随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国务院1994年命名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历史古迹由于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较为严重,保护形势刻不容缓。《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随州市曾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先后于2020年9月1日、2021年7月1日施行。接连两部条例,在全省率先从立法角度加强地域文化保护,随州历史文脉得以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

“一群人跳舞,周边人受苦。”“在小区遛狗不牵绳,放任大型犬在小区撒欢。”……面对这些不文明行为,如何说“不”?一部《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给出了答案:文明习惯的养成、文明素养的提高,除了个人觉悟,还需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

2022年7月1日,《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将文明理念落实于具体条款中,把文明风尚的倡导体现在字里行间,春风化雨渗透城市生活的各个领域。

《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看得见的改变在眼里,在群众的生活周边;看不见的改变在心里,在市民举手投足之间。干净整洁的街道、忙而有序的交通、热情洋溢的志愿服务及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都为随州增添了靓丽的文明底色。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也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法律法规从纸面走进现实,在发展实践中彰显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我们将牢记重托、不负厚望,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党的领导,把好问题、实践、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水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成为服务中心大局、反映人民意志、体现地方特色的‘良法’,推进法治随州建设行稳致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坚定地说道。(王松 刘红岩 王晓峰)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