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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立足“四个聚焦” 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1-08 14:19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东宝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在法治东宝建设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聚焦高规格配齐组织力量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高配设置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任为副科级,同时,组建了以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法制委员会委员及各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二)配齐配强专业队伍。选优配强了一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人员为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了区政府办、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各乡镇人大备案承办工作机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三)创好创优软硬环境。在区人大法制委加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牌子,安排足额经费,配齐配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在开展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时同步开展纸质报备,及时整理备案审查工作资料,按年度移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有力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聚焦高要求加强流程管理

(一)备案审查制度有序统一。2021年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荆门市东宝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试行)》,2023年6月制发《荆门市东宝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与报告、备案范围、报备要求、办理、职责分工、审查方式方法、处理程序工作要求和操作标准,有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备案审查工作稳步推进。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同时,争取党委重视和支持,将其作为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予以大力推进。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审议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培训交流定期开展。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执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换届以来,紧锣密鼓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召开了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集中传达学习全国和省市人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制发了《东宝区关于做好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的通知》,对标对表省条例,确保第一时间把握精神实质,明确时代使命。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已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地和相关单位开展了多轮业务指导培训,特别是对省条例、市规程、区规则的贯彻实施,进行了专题解读,有效提升了备案审查人员专业水平。

三、聚焦高质量开展备案审查

(一)备案审查全覆盖。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2021年以来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纸质和电子规范性文件5件。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5件规范性文件和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16件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纸质和电子报备,做到了应报尽报。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班定期赴辖区内6个乡镇、法院、检察院实地查看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情况,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办。截至目前,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4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其中继续有效38件,废止和失效5件。

(二)专项清理全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完成全区关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计划生育、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宣布失效或废止25件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清理结果,以法治护航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审查意见全交办。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首先予以登记,然后提出办理建议,送相关领导审签后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室办理,分别为:财经委和财经工委审查研究16件,法制委和监司工委审查研究10件,社会委审查研究12件,农业与农村工委审查研究10件,科教文卫工委审查研究8件,城环资工委审查研究13件,研究室审查研究4件。对于各专工委室提出的审查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依规转交制定单位办理。经督促推动,2021年3月,区政府办决定对《东宝区建制镇城市基础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湖北荆门仙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修改完善;2022年3月,区政府办决定对《东宝区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予以修改完善;2023年9月,针对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批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工作提醒,督促改进完善。

四、聚焦高标准推进审查监督

(一)细致入微,确保规范有序。本着“疑件从有”的原则,区人大常委会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报备文件,及时与起草部门和区司法局进行协调沟通并发函提醒,查实疑似问题同时便于实际操作,做到有错必纠。

(二)数字赋能,创新备案形式。充分发挥省备案审查平台高效便捷的积极作用,及时在省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报送备案东宝区现行有效的38件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以数字化手段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三)有呼必应,彰显法治精神。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认真接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将其作为深化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迅速纠正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反馈,展现了良好的法治形象和社会效果,成为东宝区人大工作的一个特色名片。(荆门市东宝区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