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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发挥作用要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中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1-09 08:56   [收藏] [打印]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

我国有277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县乡两级代表有262万。人大代表熟悉基层和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助力。落实好赵乐际委员长要求的“代表发挥作用要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中”。

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把代表履职融入基层工作全局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主心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立足代表职能职责,发挥自身专长,依托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部门共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共性问题,找准问题根源,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议案建议,推动从法律、政策层面予以解决,在依法履职、推动问题解决中,践行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要发挥好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制度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代表小组、集中视察等活动,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等履职平台,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人大代表要发挥同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在一起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系”延伸到田间地头、车间、生产一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

要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同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时,赵乐际委员长指出,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各地“有事好商量”机制的建立,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再到民情“直通车”、民主议政会,一项项凝聚社情民意“最大公约数”的基层治理创新中,都能看到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发挥作用的身影。人大代表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服务群众的“热心人”、法治建设的“促进者”、道德风尚的“好榜样”,帮助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支持群众通过基层治理平台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基层稳定和谐。

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效平台和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落实代表法的规定,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目前,全国各地设立了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终站,基本实现了乡镇和街道的“全覆盖”,为代表融入基层治理工作搭建了平台。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要建好更要用好,活动内容要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要方便群众参与,活动效果要为民务实。近年来,重庆开展“两联一述”活动,加强代表家站建设,创建“一接二访三议”制度,人大代表依托家站接待、走访群众100多万人次;广东开展“绿美广东 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12.4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参与,推进解决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这些务实创新的做法,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宽广舞台。代表家站建设不必也不可能整齐划一。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坚持简便、实用、有效、利民原则,主要依托现有场所和人员,一站多用,在优化功能、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更好适应本地基层治理的实际需要。代表家站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不限于一间会议室、一张会议桌,日常生活、本职工作、网络空间中都能够倾听民意、解决民忧。要努力使代表工作与基层治理工作相互交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让群众感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