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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4-02-03 12:0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芳震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全省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进中提质,基本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意愿不够强;部分产业转型任务较为艰巨;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部分项目投资质效有待提升;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工作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等。

二、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关于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统领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三驾马车”协同发力,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全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健全促进消费有效机制,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大宗消费,大力发展文旅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加快谋划更多具有战略性、牵引性的重大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深化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促进有效投资扩容提质增量。推动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通过精准满足民生需求挖掘内需潜力,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推动外贸赶超进位,持续提升花湖机场、中欧班列等开放平台和通道功能,积极扩大外贸新市场新业态。

(二)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武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壮大科技创新平台矩阵。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人才与科技、产业、资本深度融合,力争在重点领域加快产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五大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赛道。抢抓国产替代机遇,大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新软件发展应用。

(三)大力优化发展布局,全面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壮大武汉、宜荆荆、襄阳三大都市圈能级,推动武汉新城建设成势见效,探索建立都市圈利益共享及风险共担机制。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明确各地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产业链发展的主攻方向。全力实施强县工程,加快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功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外出务工回流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到县城安家落户。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打造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加快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晰国企和民企的功能定位和边界,探索国企民企融合发展新方式。推动国企改革增效,加快推进省属国企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聚焦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大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障碍,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解决力度。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深化长江高水平保护,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确保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社会服务兜底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确保粮食产量稳定,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深入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系统提升社会协同治理能力,确保百姓安康、社会安宁、发展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