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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4-02-03 12:0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2月2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玲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