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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立法护航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4-01 11:07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2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批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恩施州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茶产业是恩施州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产业。2023年底,全州茶园面积达180万亩,居全省第一,在全国地市州级产茶区中位居第四,茶业综合产值达220亿元,带动茶叶从业人员80多万人。六县市(恩施、利川、巴东、宣恩、咸丰、鹤峰)获“全国重点产茶县”和“2021中国茶业百强县”称号。全州规模以上茶企95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36家。恩施玉露制作技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等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成功选育国家登记品种“玉露一号”“利川红1号”和省级品种“鄂茶10号”等多个特色新品种,创新推广全国首创的茶树工厂化快繁育苗技术。

当前,全国茶产业竞争十分激烈,恩施州茶产业正处于由数量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提升、由初级产品销售向精深产品加工和品牌化营销转型的发展新阶段。恩施州茶产业面临茶园建设整体标准偏低、产业链条延伸不够、产品附加值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不足、茶叶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和人大代表呼声,贯彻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应运而生。

该《办法》起草工作历时2年多时间。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州人民政府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起草工作专班,委托第三方湖北民大法学院(州立法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起草工作。先后开展专题调研16次,召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次、工作座谈会35次、专家论证会3次,共征求和吸纳各类意见建议700余条。2023年7月31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10月26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武汉大学组织召开专家论证评估会,对《办法(草案)》中的相关内容、文字表述、逻辑结构等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11月24日,该《办法》经恩施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该《办法》共21条,不分章节,主要是立足省条例,对有关工作职责、种质资源保护、种植与加工、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5个方面的内容,结合恩施州实际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特别是对特异茶树种质资源以及古茶树实行挂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等有具体规定。制定出台《办法》,对于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全面贯彻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持续推进茶叶全产业链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增美、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卲贞溪 孙慧玲 朱宇 李杰华)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