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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4321”工作法打造备案审查闭环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4-07 17:17   [收藏] [打印] [关闭]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近年来,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实施“4321”工作法,打造备案审查工作新闭环,在加强备案审查宣传、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备案审查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促进了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突出“四看”,夯实审查基础。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评的重要否决事项和重点扣分事项,坚持定期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通过是否属于需要报送备案的范围、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备、报备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标准等“四看”要求,进一步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同时,充分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强化“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协同配合力度,共同研究处理备案审查中出现的新问题,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市政府、监委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纳入机关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要求业务人员按章操作;市检察院出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前召开专项听证会制度,依法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严把“三关”,做实审查环节。针对规范性文件多、专业性强,备案审查力量不足的现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专业律师、法学专业公职人员担任备案审查工作顾问,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各领域人才和“土专家”的特长优势,通过严把“政策关”,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全面准确体现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一致;严把“法律关”,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否存在错误阐述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严把“综合关”,突出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确保规范性文件逻辑严谨,表述准确,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责任。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设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专班,将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审查纳入其职责范围,并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让行政相对人知晓自身权利义务,先后对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各方较为关注、情况复杂的重点规范性文件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20多条,纠正问题3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落实“两个目录”,实现工作闭环。一方面是严格落实报送目录要求。每年年终,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按要求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备核查是否漏报,确保应报尽报、及时上报、规范上报,不断提高报备质量。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工作。把督办检查清单目录化,加强业务指导,并围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管理、村庄环境整治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年来,共审查7个规范性文件,其中上报上级人大备案审查3件、决定2件、决议1件、纠正1件。

明确“一个流程”,确保程序规范。为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宜城市人大常委会从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等方面入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培训、线下轮训等方式,举办备案审查培训班,邀请上级人大常委会专业人员、高校教授授课,对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持续开展立法法、监督法、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备案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同时,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细化备案审查流程,搭建备案审查工作平台,明确了登录权限和操作步骤,实现备案审查工作线上提交、线上回复,构建起全市备案审查工作的完整工作链条。(刘贤东、顾靖)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