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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视|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省域发展规划

来源:湖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时间:2024-05-30 10:05   [收藏] [打印] [关闭]

今天(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这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省域发展规划。

《湖北省域战略规划》是对湖北发展做出的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战略谋划,从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经济产业角度,全面分析了湖北在全国发展版图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湖北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中的“五个功能定位”,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法,列出底线管控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

湖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长青:“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非常明确,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应该说填补了省域规划的空白。”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芳震:“在这个措施里面,又提出了一个以信息化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一个信息平台的管控,还能够监督我们规划的实施。”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县域发展、市域发展“万马奔腾、各显其能”,这一方面推动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但也造成了重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土空间布局不协调、不匹配等问题,亟需在省级层面进行科学统筹规划。

湖北省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沈悦:“2022年,省市共同编制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安全管控负面清单,建立确立经济社会发展正面清单,初步实现各地各部门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要求的总体协调一致。”

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准备,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初见成效,于是,湖北在全国率先以法律的形式出台了这部省域战略规划。

湖北省人大代表、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总工程师黄鹏飞:“以空间的唯一性统筹兼顾、协调各方,以国土空间的有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序。”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郑家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湖北省域战略规划》,是通过法定程序把省委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转化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未来产业、区域、投资、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各方面政策形成了引导和约束。”

未来,省直部门将编制和修订各领域专项规划、各市县将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规划,形成“左右叠加、上下贯通”多规合一的省域规划体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邹薇:“我们以前的发展的战略往往是攻其端,就是主要的目标只在个别产业领域,但是这一次发展战略的规划非常的全面。通过法律的保障,湖北的流域综合治理、经济社会的发展会更加稳健,对于全国的绝大部分地区是具有很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