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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人大贡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的历史和新中国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地方人大应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守正创新、知责履责、担责负责,以卓有成效的改革成果,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人大贡献。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继往开来,守正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这是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对地方人大而言,“守正”,就是要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创新”,就是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人大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经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根本制度动摇不得、偏离不得。地方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地方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立足地方人大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依法履职、担当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二、学深悟透, 在知责履责中扛牢人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
全会《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整体谋划、系统布局,部署了15个部分60条改革任务,包含300多项改革举措,覆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方面面。这些改革任务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有些任务是由人大直接落实的,有些任务需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予以推动和保障。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讲话中和全会《决定》中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弄明白、想清楚, 并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对标对表全会部署要求,在知责履责中扛牢人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通过深入学习、全面梳理, 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 人大领域重点有四大改革任务。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部署,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中央在全会文件中首次提出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对于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功效具有重要意义,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深刻理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之间的辩证关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这一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有效运行,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监督制度, 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 强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
更好发挥法治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决定》指出,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统筹立改废释纂,依法作出有关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和作用, 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决定》明确提出一批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等。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凝聚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决定》指出,要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完善民主协商体系, 丰富协商方式, 健全人大协商机制, 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三、发扬钉钉子精神, 在不折不扣抓改革任务落实中把中央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 提出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要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和历史主动。要深刻理解中央《决定》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主题、重要遵循、目标要求、重大原则、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把中央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坚持与党委同向,汇聚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坚持以对标对表促聚焦聚力,向改革要动力, 以改革添活力, 自觉融入改革大局, 努力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按照全会《决定》精神, 进一步修订完善《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 充分发挥“1+4+7+N”工作机制作用。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 充分彰显人民立场、人民权利、人民利益、人民力量。要聚焦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成势见效, 科学精准谋划监督议题。坚持“群众点题、人大答题”,进一步完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工作机制。坚持打“组合拳”,统筹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等监督方式。继续演好“连续剧”和“大合唱”,扎实开展跟踪监督、联动监督。巩固完善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画好监督工作“同心圆”。强化“三查(察)”活动结果运用,让人大监督的“牙齿”真正“咬合”。同时, 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不断拓展深化代表工作,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家、站、点、基地”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努力形成“群众常来、代表常在、实事常办”的“新常态”。开展“选民有约”活动,巩固深化“走进人大”活动。进一步加强会前调研和建议初审,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进一步改进建议交办机制,以“精准交”推动“高效办”。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加大“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类建议督办力度,以“接着督”促进“接着办”,确保“真办成”。
在推动依法治县上强化人大担当。更好发挥人大作用,纵深推进法治南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述法”要求。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执法检查,探索运用媒体、群众等监督力量,引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监督方式。继续加强司法监督,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继续开展“会前学法”“线上学法”,引导人大机关干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升法治素养、讲好“法言法语”。同时, 认真履行襄阳市人大立法联系点职责,围绕国家和省市立法议题开展深入调研,收集意见建议,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发出“南漳声音”。(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功玉)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