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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合力共护“一湖清水”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9-14 10:20   [收藏] [打印] [关闭]

作为我省首个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的区域协同立法项目,《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半年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如何?长湖流域综合治理情况怎么样?……9月9日,长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条例践行‘一湖一法’的立法思路,突出区域协同,专设‘区域协作’一章,在联席会议、规划、监测与信息共享、执法、人大监督等方面,与相邻地区建立协作机制。”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飞雁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条例进行解读时表示。

共同谋划,擘画发展蓝图

2022年7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到长湖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对长湖保护提出明确要求。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清醒地认识到:守护一湖清水,良法必须先行!

系列行动迅速展开: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主动与相邻地市沟通协商,开展长湖保护协同立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一切努力,只为了实现“一湖共治”的美好愿景。  

2022年8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荆门组织召开长湖保护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荆门、荆州、潜江三地人大迅速达成共识:荆门市制定《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修订《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潜江市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共同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新路径,共同促进长湖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长湖保护协同立法,由此拉开序幕!

三地人大多次开展联合调研,共同发现长湖保护存在的问题。从水中走到岸边,从田边走到镇区,大家想法一致:“若不深入长湖的边边角角,怎么能充分找出在长湖保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呢?”

共同谋划,还来自社会各界的互动——

500余条建议,来自市“一府一委两院”、市直相关单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党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常委会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等各方面。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梳理,研究修改,撰写了3份近6万字的研究报告。

常委会4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直有关单位、流域所在地政府关于长湖管理机构设置、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联合市委统战部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意见建议。

在法规表决前,委托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华中科技大学对条例草案文本开展立法评估,认真研究吸收专家评估意见。

……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要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在立法理念上,要着眼长湖流域,用系统思维统筹水的全要素治理。该理念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荆州市、潜江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回应。

一次次的思想碰撞,最终凝聚了共识、确定了方向,绘就了长湖流域保护和发展的蓝图。

共同设计,破解共性难题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曾强调:“荆门、荆州、潜江三地要共同做好长湖保护条例实施工作,共同发力,协作配合,为长湖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协同立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工作重点在哪里?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协同立法过程中,围绕条例框架结构和主要制度设计,与相邻地市进行了深入探讨。

“既要考虑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的现实要求,也要考虑两地各自的特色实际。实现由‘一湖分治’到‘一湖共治’的目标,并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感叹。

哪些方面该重点规范?三地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对长湖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一致认为:应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水质不稳定、区域协作不够等突出问题开展制度设计,立“能解决问题的法”。

如何把握“同”与“不同”的边界?三地坚持贯彻“一湖共治”理念,一致认为要在水质目标、防治措施、修复措施等方面保持相同,在保护范围划定等方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作区别规定。

“沙洋县内的长湖基本是自然岸线,群众沿湖而居,条例在保护区划定上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与荆州区别规定。建议增加增殖渔业等内容,我们都希望保护水生态的同时不能酿成鱼灾。”当地乡镇负责人提出意见。工作专班充分吸收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荆门实际划定了长湖保护范围,对增殖渔业发展作出相关规定。

这期间,曾有过面红耳赤的争论,也有过互相考虑的妥协;曾有过一叶障目的局限,也有过豁然明朗的开阔。

在一次次的对接中,三地人大共同努力,破解共性难题,最终求大同存小异,努力实现最大公约数,“同湖同策”的愿望终于照进现实。

共同实施,确保水清岸绿

“根据国家监测考核结果,长湖荆门辖区内水质2024年初至今,保持为Ⅲ类。这说明,我们的一系列治理措施是有效的!”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一脸欣慰地表示。

守护碧水清流,荆门各方力量正协同发力: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保面(容)积、保水质、保功能、保生态、保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深入推进长湖流域综合治理;

以长湖形态保护和水工程安全为抓手,加强湖泊空间管控、巩固划界成果,强化涉湖工程建设,纵深推进“清四乱”,不断提升湖泊防洪减灾能力;

全面排查整治入湖排污口,完成17个入湖排污口整治,已排查5条入湖支流排污口;

持续开展长湖周边重点企业监管执法,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重点点位42个,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起。加强流域监测监管执法,按月实施长湖水质国家考核及流域内跨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今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

大力实施生态修复,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近2.7亿元,完成长湖湖区水质生态修复和长湖湖滨带生态治理项目,正在实施沙洋县后港片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持续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全市105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其中长湖流域内31个已开展整治;

全面摸排长湖流域种植、养殖、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及底数情况,目前流域内畜禽养殖户清单已建立,5亩以上水产养殖连片池塘及单个池塘全部建档,农村建改户厕全面建档立卡。

制定《荆门市农业农村局长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统筹部署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一系列重点工作;

……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尤长!

以流域协同立法守护“荆楚安澜”。凝聚共同期盼和愿景的长湖保护条例的实施,正以法治力量开启长湖“一湖共治”新局面,合力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新画卷!(章辉)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