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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守正创新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楚天主人   时间:2024-09-26 10:46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武汉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大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用制度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我们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实施意见》,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连续5年举办培训班、召开交流会,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全市各级人大更加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方式,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市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近三年,就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度立法计划等共向市委请示报告72次,提请市委就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等出台6个文件,自觉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职。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组的领导,每年听取机关党组工作汇报,推动人大党的建设深入发展。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6人次,顺利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做好产业链链长制、联系服务企业等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创新打造党建工作品牌,连续3年开展“讲政治、讲正气、讲廉洁、比贡献”活动,推进机关副局级干部兼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全覆盖,深入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创造性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人大要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增强监督实效、发挥决定作用,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深化地方立法新实践。聚焦产业转型、创新驱动、民生保障,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托育服务促进条例》等一批创制性法规。开展“小快灵”立法,《住房租赁条例》一年内实现从立项到施行。围绕公共交通一体化、府澴河流域保护,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建成全市规范性文件报备“一张网”,设立全省首个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

拓宽人大监督新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促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先后就优化营商环境、水污染防治、发展数字经济开展3次询问,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提升司法监督效果,修订《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完善办案质量评查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健全议决重大事项新机制。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明确范围,规范程序。聚焦全市大局,就打赢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等作出决定,为武汉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三、不断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武汉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武汉实际,积极探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实途径和有效形式。

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进联系点拓面提质,设有国家级联系点1个、省级3个、市级19个,实现地域分布、行业系统全覆盖。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推动打造“一点一品牌”,江欣苑社区“四赋两化”工作法、昙华林社区法律服务“大篷车”形成特色。

创新开展代表“三进”活动。围绕“疫后重振”“共同缔造”等主题,连续5年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代表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基层治理。去年,开展活动4900余次,提出意见4273条、办结4056条,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代表“三进”活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经验交流,获评全省人大“十佳创新工作”。

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推进代表履职阵地在选区扎根、往企业延伸、向楼宇拓展,全市共建立1332个代表接待室、联络站。探索“互联网+履职”新模式,打造了“人民议事厅”“民情民意联系点”等网络平台。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推动“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四、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提出了建设“四个机关”的重要要求,为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不断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常委会及机关123项工作制度,新建12项,修订16项,废止9项。在“制度清理年”基础上,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执行年”活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提高议事质量。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效能。三是深化专项改革。开展“人大工作机制创新”改革,完成“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改革项目12个,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180余场次,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四支队伍”建设。二是增强调研实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意见》,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围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科技成果转化、元宇宙产业发展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42个,为市委决策、市人大履职提供参考。三是强化智力支撑。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建立咨询专家库,聘请立法、财经、城建等领域专家71名,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不断加强工作联动。出台《关于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的意见》,推动全市人大信息联通、经验联学、品牌联创。一是密切工作联系。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充分征求各区意见,务求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推进同频。二是强化履职协同。围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城市治理等,联合开展立法调研、议案督办、代表视察,凝聚工作合力。三是推进资源共享。开放咨询专家库,健全预算联网、备案审查等网络系统,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共同进步。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