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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9-27 08:43   [收藏] [打印] [关闭]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71人,实到5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审议批准了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市联动制定的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等6件报批法规。

会议指出,要认真做好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省本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的学习宣传、实施准备工作,抓紧制定出台配套规定和保障措施,确保全面有效实施。要注重做好协同立法的后半篇文章,协同开展法规宣传解读,联动推动法规有效实施,更好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聚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了专题询问。要用好审议和询问成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有审议、有问询、有答复、有结果。

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要准确把握人大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的定位和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增强政府债务监督实效。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实施强县工程、对外友好交往等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跟踪监督。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制度功效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今年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扎实开展好我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阐释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副主任刘雪荣、刘晓鸣,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蔚盛斌,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厅级干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闭幕会前,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讲座。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傅才武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的文化担当与作为”为题作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