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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6-13 02:09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

省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立即批转省文化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审议意见的精神实质,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审议意见,省文化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立即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了宣传、保护机构、经费保障、传承队伍、科学保护、基础设施、合理利用与品牌打造等7 个方面34 条整改措施,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非遗保护工作以落实省人大意见为抓手,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在整体保护水平上有新提升,在全国位次排名上有新提升,在非遗保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有新提升。同时,积极推动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非遗保护法规。目前,武汉市已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条例,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已提交市人大,恩施、鄂州、荆门等地已启动非遗保护地方法规的起草工作。省发改委与省文化厅联合制订了《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对全省非遗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重点加强改善保护工作基础条件、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管理、支持传承人群培训、实施荆楚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非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2016年11月,省文化厅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文化局长培训班,各市、州、县文化局长就非遗保护工作参加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非遗保护宣传力度

一是广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2016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等通过组织制作戏曲教学课件、推荐戏曲经典剧目、上好戏曲知识课、免费观看戏曲演出、举办戏曲专题讲座、建设戏曲社团组织、举办全省校园戏曲展演、创建戏曲工作示范学校等措施,强力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截止2016 年底,戏曲进校覆盖省直和武汉市100% 的大中小学,其他市州达80%,共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8676 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扎实推动‘戏曲进校园’,今年覆盖武汉大中小学,明年覆盖全省,力度很大,走在了全国前列”。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文化部第26 期《情况通报》上批示介绍了湖北戏曲进校园情况。2016年12 月13日至14 日,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在湖北召开全国戏曲进校园现场会,推广湖北经验。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国内重要媒体进行了系列报道。

二是广泛开展专业剧团送戏下乡和民间剧团展演活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省60 余个专业戏曲院团、3000余名戏曲工作者,共安排京剧、汉剧、楚剧、花鼓戏、黄梅戏等戏曲深入乡村、街道、公园、广场等地演出近1000 场。发动全省1000 余个民间戏曲剧团,共演出7000 余场不同剧种的优秀戏曲剧节目。2016 年11 月下旬,在层层展演的基础上,在武汉举办了“文化力量. 民间精彩”全省首届民间文艺团队四场展演活动,49个节目、800名演员参加,其中80% 以上为我省非遗项目。同时还举办了百佳民营艺术团队评选、民间文艺能人网络评选活动,参加网络投票达400 多万人次,对我省非遗的传播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2017 年春节,以“闹新年、赏民俗、尝年味、品乡愁”为活动主题,各级非遗工作者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全省17 个市州、103个县市区的3000 多场各类民俗文化活动先后登场,营造了浓浓的传统文化氛围。

四是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2017年2 月10 日晚,省文化厅联合省教育厅、省电视台等在琴台大剧院举办了“全省青少年非遗传承晚会”,通过播放专题片、传承人表演、现场采访等方式展示了非遗的强大魅力,并于2 月18 日在湖北卫视播出,受到各方广泛好评。省非遗保护中心与荆楚网联合制作的“湖北省非遗传播平台”已成功上线。宜昌等地通过数字文化馆、微信公众平台等不断扩大非遗传播,神农架林区在深圳建立了非遗展示馆和跨境电商平台,让深山里的传统文化走出国境,走向海外。

五是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在国内,组织《徐九经升官记》等5 台京剧、汉剧、楚剧、黄梅戏优秀戏曲剧目赴北京、上海举办展演周活动,充分展示了湖北戏曲创作的优秀成果,引起了轰动。同时,组织京剧赴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埃及、智利、马耳他、波兰、丹麦等国家演出,让国外观众近距离感受了中国传统戏曲的风采。“感知中国·哈萨克斯坦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取得圆满成功,受到中宣部副部长李玉英同志充分肯定。

六是开展非遗摄影大赛和展览。2016年11月省文化厅与省文联共同开展全省非遗摄影大赛,面向全省摄影爱好者征集非遗摄影作品。襄阳、十堰及宣恩、黄陂等地也开展了非遗摄影大赛和展览,扩大非遗项目的展示与传播。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非遗保护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2017年省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增加了200 万元,达到1600 万元,以后每年还将逐步增加。省财政将2017 年戏曲保护专项经费增加到2200 万元,另专设京剧保护经费1000 万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县市非遗馆和戏曲剧场建设纳入全省“四馆两场”建设范围,2017年安排1400 万元支持6 个县级非遗展示馆和3 个戏曲剧场建设。

二是督促地方加大投入。武汉市非遗保护经费年度预算已达500 万元。武汉、襄阳、十堰、孝感、潜江等落实了本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宜昌市启动了“十三五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双扶工程”,对长阳、五峰两县6 个传承基地的16 个项目各支持3 万元,对两县200 名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2000 元传承补助。红安县人才办、县文化局等联合启动并实施了《推进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评选了30 位优秀民间艺人,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3000~5000 元扶持。秭归县对464 名县级以上传承人进行了严格考核,对合格的县级传承人每人给予200 元补助。

三是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武汉江欣苑高龙城非遗传承基地、荆州创业学校、恩施女儿城、宜昌车溪等文化、教育、旅游企业不断加大对非遗传承、展示、展演的基础设施投入,武汉市非遗公司已在香港成功上市,武汉音乐学院非遗博物馆已正式对外开放,武汉纺织大学鄂东南纺织技艺博物馆正在加紧建设之中。随着传统文化保护热的逐步升温,各方有识之士投身非遗保护的热情会持续高涨,将成为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力量。

四、关于正确处理非遗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

一是积极推进抢救性记录工作。省非遗保护中心完成了对10 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的中期评审。省民宗委启动了湖北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数据库工程。十堰、荆门、潜江启动了本地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长阳县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了“土家撒页尔嗬”三维动漫采录。各地通过挖掘、整理新出版了一大批专著、资料专辑和影碟、光盘等。

二是积极推进整体性保护工作。启动了“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中南民族大学和“一州两县”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2017 年已安排130 万元支持13 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保护规范研究。督促指导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江汉大学等非遗研究中心开展民间文学类、民俗类、传统技艺类、传统体育、曲艺等保护规范研究,省文化厅与武汉音乐学院、湖北大学、湖北美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签订协议,分别开展传统音乐、传统戏曲、传统美术、传统中医药保护规范研究,为分类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五、关于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建立,成员单位由原有的8 个增加到23 个,各部门工作职责已明确。省文化厅及时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武汉市也建立了市级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参与部门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21 个单位。荆州市、黄冈市已参照武汉市的做法启动此项工作。

六、关于加强非遗保护专门机构与队伍建设

一是努力提升非遗保护专职队伍素质。2016年9月底,省文化厅在武汉举办了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培训班,系统讲述了非遗保护知识与保护工作要求,各市、州、县非遗保护中心专业骨干270 多人参加了学习。10月至12 月,省文化厅联合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美术学院、武汉纺织大学,举办了4 期传承人群培训班,220 名传承人和从业者参加学习。襄阳、十堰、黄石、恩施等市州也陆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职队伍素质。

二是扩大传承人群队伍。省文化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2017 年中国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计划,拟继续举办漆艺、剪纸、传统雕刻、传统刺绣传承人群培训,不断扩大传承队伍,提高技艺水平。鄂州、随州及神农架林区、阳新、大冶、武穴、嘉鱼、通城、松滋、建始等地围绕重点项目开展技艺培训,成效显著。宜昌市开展了第二届优秀传承人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传承热情。同时,在加强全市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示范传承基地评选,使传承基地、传习所建设更加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市州政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改善非遗保护工作基础条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多领域合作,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全省各级文化部门、非遗保护中心、项目保护单位非遗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促进非遗数字化传播;探索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单位开辟非遗公众普及讲堂;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各类民俗活动,办好文化遗产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知,营造良好的氛围;继续争取文化部支持,加大国家、省财政对我省非遗保护的投入,督促市、县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项目保护经费、传承人经费纳入预算并逐步增加,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省下拨经费专款专用;大力推进非遗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推出一批规范的乡土教材,推动高校非遗人才培养,为非遗保护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加强基层民间文艺团队、项目保护协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传承人群;提高对外文化交流的文化含量与展示水平,积极参与“荆楚文化丝路行”计划,不断提升荆楚民间文化的吸引力与影响力。

专此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