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10:00时。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月21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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