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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3 08:23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11月11日上午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1月12日下午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孔令刚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孔令刚同志,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审判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成绩为89分。提请免职的李国清等3名同志,都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吴建平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职的吴建平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该项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