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炎华为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副庭长;
免去官昌恒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付献成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饶中享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志强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习成、黄双武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一清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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