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对彭军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5-01-14 07:49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11月12日上午组织部分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于11月12日下午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彭军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彭军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提名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命彭军烈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长人选、王思成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秘书长人选,均是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研究决定而提出的。彭军烈、王思成2名同志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扎实,政策水平高,开拓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待人真诚,谦虚谨慎,原则性强,廉洁自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按照相关规定,彭军烈、王思成2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彭军烈93分、王思成90分。他们的任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顾栋材同志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王光萍同志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是因2名同志工作变动而提出。2名同志的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李玉高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李玉高等10名同志,均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法律和审判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李玉高等5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李玉高87分、官文生85分、杨志斌89分、刘建新89分、田发雁83分。提请免去王功荣等10名同志的相关职务,有8人是因工作变动,2人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颜其顺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免去颜其顺、钱雨汉2名同志的职务,是因2人均已到龄退休而提出。这2名同志的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