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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8 01:4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4年9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泽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9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维护法制统一,通过清理,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决定草案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9月2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