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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孙晓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7 09:0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7月14日上午组织部分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于7月16日下午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孙晓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孙晓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提名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命孙晓咏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秘书长人选、王宇平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均是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研究决定而提出的。孙晓咏、王宇平等2名同志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大局观念强,团结同志,作风务实,廉洁自律,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孙晓咏、王宇平等2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孙晓咏87分,王宇平83分。他们的任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王建国同志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是因达到退休年限。王建国同志的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裴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裴缜等8名同志,均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审判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裴缜等5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裴缜87分、刘明82分、白丽萍90分、马树海83分、宋爱明83分。提请免去陶晓建等6名同志的职务,有4人是因工作变动,2人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王明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王明勇等16名同志,均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王明勇等14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王明勇86分、朱新厚84分、王晓军87分、伍友重87分、刘余全83分、谢支清82分、习亚龙87分、陈宁86分、王光峰87分、华丽90分、肖勇89分、王明83分、林琳84分、蔡欣83分。提请免职的7名同志,有2人是因工作变动,5人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他们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