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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7 08:5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4年7月3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由黄石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由湖北省军区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省委常委、省军区政治委员陈大民,由空降兵第十五军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空降兵第十五军原政治委员范骁骏,由襄阳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武警总队原司令员杨波,由荆州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荆州市供电公司原总经理张小牧,因工作调整已调离湖北。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楼阳生、陈大民、范骁骏、杨波、张小牧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由武汉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主任余信国,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由鄂州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涂维发,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余信国、涂维发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孝感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海华于2014年7月9日死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海华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现报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予以公告。

本次省人大代表资格变动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19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