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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全省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7 08:55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提供情况依据,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今年4月15至17日和6月3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忠华和副主任委员袁军晶先后带领调研组赴武汉、黄石、黄冈、咸宁等市开展了精神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分别听取了武汉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精神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黄石市精神病院、十五冶医院心理科门诊,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精神卫生院,咸宁市精神卫生中心、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茶社区等精神卫生机构;与部分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患者进行了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省卫计委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四市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建立了党委、政府主导下的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着力政策推动。咸宁市、黄石市、黄冈市自2010年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以来,先后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制订了各部门协作共管的工作机制,保障了各项救治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武汉市在国家精神卫生法尚未出台和国内仅有少数城市立法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1日制定实施《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卫生部的高度认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还于2012年4至7月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四市坚持强化责任。普遍将易肇事肇祸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重要内容,采取平时检查、重点督办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促进责任、措施、工作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救治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善政策,积极探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新机制

为解决特殊困难人群中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及救治问题,各地采取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保底的办法,解决贫困和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经费,切实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了救治覆盖面。咸宁市出台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县两级按4∶6的比例建立专项资金,免费救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4年来共投入资金3270万元,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按照一个疗程3个月6000元的标准(2014年提高到9000元),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按照最高额度报销基本医疗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专户兜底。武汉市先后出台了《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办法》和《武汉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暂行办法》,近期正抓紧制定《武汉市“三无”和生活困难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并即将出台。黄石市出台了《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的通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除医疗费用救助外,低保资金上浮100%,极大减轻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及医疗负担。2013年,黄石市对1281名精神病患者办理了低保,对1047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卡》,收治流浪精神病人286人次。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对于入院治疗患者,通过医保解决治疗用药费用,通过民政低保、残疾救助解决生活费用,入院者基本不花钱就能得到集中、有效的治疗和监管。

(一) 加强监测,科学预警,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管理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日常筛查发现的本辖区内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过诊断复核,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将危险等级评估3级及其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过实施“四色预警,五方联动”举措,及时预警。对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专科医院或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进行系统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社区接受居家药物维持治疗。各市定期与同级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基层卫生机构加大随访力度,各地精神卫生中心制定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病房、药物等应急准备工作。县级以上精神卫生中心设立了精神科急诊,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各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要求网格管理员及时采集信息,定期走访询问,了解病情,督促用药,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在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 明确职责,落实治疗康复措施

调研的四个市普遍采取双向转诊的办法,由精神病医院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急性期病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期门诊治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点对点技术支持;对达到出院标准的病人,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人员熟、情况明、信息快的优势,对发现的急性期病人及时送到定点医院救治,对定点医院转回社区康复的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日常监护,监督服药,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预警。

各医疗机构在开展病人治疗的同时,还发挥技术优势,开展院内康复。咸宁市精神病医院设立了康复中心,按照“功能训练、全面康复、融入社会”的原则,逐人制定康复方案,分级分类实施康复训练。各病区病人轮流进入康复中心,分批进行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歌咏比赛,开展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活动。咸宁市残联同精神病医院共同开设工疗站,组织恢复期精神病人参加工疗活动,提高了劳动生活技能。部分地区还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采取居家和集中康复的办法,对出院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街道办事处创办的阳光家园,采取集中康复的办法,对本街道的40多位康复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制订了康复工作制度,建立了精神病亲友协会,定时开展联谊、交流、工疗等康复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受到了社区、家庭的欢迎。

(三) 加大投入,着力构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体系

四市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市精神卫生中心—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精神疾病三级防治网络。武汉市为市精神卫生中心急性重症精神科病房改扩建项目争取到中央投资3500万元,并按1∶2比例提供配套资金7000余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添床位500张。武汉市第二精神病医院(武东医院)的院区建设项目获得中央投资700万元,市政府落实配套资金1400万元,项目完工后将增加床位150张。全市1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8个乡镇卫生院先后设立了心理卫生室,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从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整合资源,与黄冈市农工同心医院协作新建了龙感湖精神病康复医院,该院运行近1年时间,就收治重症精神病患者120余人。

(四) 加强培训,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为规范医务人员开展疾病诊疗服务,四市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全省承担的国家级各类培训,如国家精神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培训、国家卫计委精神卫生建设试点项目的转岗培训。通过省级精神科医护人员进修班及各类省级学会培训班,提高市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对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水平,增强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进行逐级培训,四市每年组织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组成的培训师资团队深入到各县(市)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开展以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家庭随访注意事项、精神疾病危险程度评估、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统计报表填写注意事项等内容为主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精神卫生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五) 加强宣传,强化考核,推动精神卫生知识普及

《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武汉市通过组织专家巡讲团到社区举办精神卫生讲座;张贴画报,发放宣传资料和条例单行本;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举办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课;各类新闻媒体结合精神卫生日、助残日、世界卫生日、禁毒日等宣传精神卫生知识,为提升全市上下知晓条例内容、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关心关爱精神疾病患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咸宁市把《精神卫生法》纳入“依法治市”和“六五”普法内容,从卫生计生和司法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普法小组,深入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开展《精神卫生法》解读、普及工作。黄石市委宣传部联合卫生计生、残联、各新闻媒体,利用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在公众场所对广大民众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同时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法》和精神卫生常识,引导民众关爱精神疾病患者,积极倡导居民群众对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四市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精神卫生工作在社会认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精神卫生知识,特别是心理健康知识还亟待普及,恐惧和歧视精神障碍患者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加之由于《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时间不长,宣传力度不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领导对精神卫生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相关部门还只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协调配合和资源整合不够。

2.精神卫生机构保障政策不落实。调研的四市财政部门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实行差额拨款,且没有安排从事公共卫生任务的人员编制、人头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基本上没有落实国家关于精神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的政策,精神卫生机构主要依靠医疗收入维持运行。

3.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通过对四市的调研,普遍存在精神卫生资源不足、分布不均、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精神卫生医护人员普遍面临的工作较辛苦、压力较大、社会和家庭对其认可度不高的现状,导致四市尤其是县级医疗机构在引进精神卫生医护人员时存在进不来、留不住的困局。武汉市黄陂区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4543人,但仅有病床40张。咸宁市6个县(市、区)只有3家精神病专科医院,通山县、嘉鱼县无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黄石的大冶市和阳新县无独立建制的精神卫生机构,仅挂靠在条件简陋的乡镇卫生院或专科医院。黄冈市初步统计,受过精神病专业大学科班教育的全市只有1人,受过系统精神病防治培训的全市不足50人,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机构医护人员识别、治疗和预防精神疾病的能力较弱,急需通过进一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

4.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由于服务能力不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局限于城市地区,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工作仅仅停留在试点阶段。因害怕被歧视,还有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没有被发现,导致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肇事肇祸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调研的四个地区,不服药和间断服药的精神病人比例高达60%,发生危险行为者占登记在册精神病人的5%。

三、几点建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全球精神疾病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1/4,排名疾病负担的首位。精神卫生问题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已经在国际社会形成广泛共识。抓好精神卫生工作,对于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和提升广大人民的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切实加强领导,依法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紧迫性和责任感。要依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深化医改和综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大力普及精神卫生法律知识,减少公众对精神卫生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误区,努力营造关心、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心理健康。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的宣传和健康教育,重点做好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农民工等职业群体的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要紧密依靠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的力量,依靠现有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人员培训,早期发现心理行为异常,疏导和解决心理行为问题,指导寻求医疗帮助。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治救助机制,依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行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要求,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救治,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强制医疗。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开展精神疾病的发现、登记、诊断、鉴定、报告、治疗、康复和管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切实做到应治尽治、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建设经费,改造扩建现有的精神疾病医院,有针对性地新建专科医院,切实增加床位数量,缓解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难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落实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精神卫生专业医护人员的待遇,提升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快我省精神卫生地方立法进程。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不断加剧,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极易导致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动员全社会关注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干预和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将歧视行为和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有效地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维护好家庭的安宁、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我省精神卫生法规,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十分必要。该立法项目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有关方面应积极协同,抓紧推进此项立法进程。